回顶部
内蒙古满洲里市2013年教师招聘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满洲里市2013年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短缺现状,满足教学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人。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中小学招录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专业对口。心理健康教师还须取得心理咨询师或心理辅导员资格。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获得地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幼儿园招录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全日制专科起点)学历,专业类别: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类,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四)招录汽车修理及烹饪专业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录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专业特长突出,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自治区级运动员称号的,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根据呼党办发〔2012〕77号、呼信联发〔2010〕4号等相关要求,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入学的小教大专班和中师生可定向报考3个市属幼儿教师岗位、3个区属幼儿教师岗位;
(七)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对服务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生”(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考,可定向报考4个市属幼儿教师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调剂到第六条所述定向岗位;
(八)报考专业以全日制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审核报名。
二、招聘岗位
(一)市属学校招聘教师50人:
中小学语文教师7人(中学4人、小学3人);
中小学数学教师5人(中学4人、小学1人);
中小学英语教师5人(中学4人、小学1人);
中学物理教师1人;
中学化学教师1人;
中学生物教师1人;
中学地理教师1人;
中小学体育教师3人(中学1人、小学2人);
中小学音乐教师2人(中学1人、小学1人);
中小学美术教师3人(中学1人、小学2人);
心理健康教师1人;
职教教师4人(汽车修理2人、学前教育1人、烹饪专业1人);
幼教岗位16人(学前教育15人、烹饪专业1人)。
(二)区属学校招聘教师6人:
幼教岗位6人(学前教育6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满洲里电视台、满洲里日报社以及满洲里人才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招聘公告。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户口或身份证(原件)、执业(专业资格)证书(原件)、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有业绩者须持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要确保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作适当调整。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报名费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相关要求,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对教师的职业认知度。满分100分。
2.专业测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1:2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名单,最后1名并列时,同时进入专业测试。根据岗位需要,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以及心理健康学科的专业测试方式为面试说课(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在面试说课环节须展示专业特长);汽车修理、烹饪岗位的专业测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说课主要考查考生教材分析、教法理解、学生认知、语言表达、板书设计等综合素质,以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为标准。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教学及辅助岗位应具备的本专业技能。
面试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均抽签决定考试顺序,再分别抽取面试说课题目和专业技能测试题目,按规定时间准备后进入考场,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考试时间。
每个考场设立家长旁听席,可选出家长代表(需提供能证明家长与考生直系血亲关系的户籍原件和身份证)对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3.考试总成绩
(1)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2)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四)体检和考核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教师资格条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考核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在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中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予以录用,并列录用的考生须服从岗位调整。
(五)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人才网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对招聘结果实行社会监督。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六)录用和待遇
1.考生录用根据报考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公示期满,对符合录用条件者办理录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试用期1年。
3.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
4.按照教师准入制要求,拟招聘到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录用后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辞退。
四、招聘工作评委组构成
招聘教师工作共分7个评委组。即:中小学文科组(语文、地理、心理健康)、中小学理科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中小学英语组、音体美组、学前教育组、汽车修理组、烹饪组,每组评委由7—9人组成。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