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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当涂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马人社〔2011〕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受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委托,2013年当涂县(含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全县(含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4名(其中当涂县65名,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9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认定出生年月日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学历、学位与专业:报考当涂一中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当涂二中、石桥中学、农村初中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幼儿园人员,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6)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太白路东段县职教中心院内)办公楼4楼会议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考岗位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9日上午8:00—11:30在县教育局办公楼105室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予改报)。
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⑶符合加分条件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认定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013年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岗位中,高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采用笔试的方式招考。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A、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
B、专业知识:
报考高中学科以我县高中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为主。
报考小学语文、英语、数学,初中政治、历史、数学、物理、化学学科以我县现行使用的初中相应教材为主;小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以我县现行使用的初中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为主(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自带素描工具);报考幼儿园学科以大学专科学前教育教材为主。
C、教案设计:
报考初中、小学学科人员考此内容,命题范围分别为报考初中、小学对应学科教材。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初中和小学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教案设计》,分值按2:6:2比例设置;高中、幼儿园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分值按1:2比例设置。
2.加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加分材料,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3.面试
⑴面试形式、内容:采取撰写教案与上课形式(幼儿园在教案设计基础上考察其绘画、讲故事、弹唱等基本素质),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使用教材同前,自备)。现场撰写教案后抽签确定上课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⑵面试对象:高中依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幼儿园按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所在面试组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高中和幼儿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初中和小学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教案设计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实施。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自主择校
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除高中在报名时已确定学校外,其余按所报学校类别(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分数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择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审批前(报到后一周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学段学科内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含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的。
(六)聘用
属当涂县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与招聘学校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书》,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凭《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人事代理期间不得流动,3年后考核合格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对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不入编,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每3年考核合格续签一次,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享受正式教师工资待遇。属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招聘的小学教师聘用方式比照当涂县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5—679877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5—6748020、6748031、6729709、6748030(县教育局人秘股)
0555—6826147(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55—6732715(县监察局)
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未尽事宜由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涂县教育局、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安徽省当涂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公告 附表:2013年当涂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人数表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涂县教育局
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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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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