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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3名高中教师。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13年(含2013年)以前毕业的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7月18日-7月21日,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⑴、报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填写《新绛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⑵、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递交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
⑶、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一律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⑷、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3年7月21日为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8月4日—8月6日
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三楼会议室(西大街过红绿灯再往西)
3、考核
这次招聘主要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进行,不受招聘比例限制。
考核工作在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重点考核所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当场评分、亮分、统分,当场宣布。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初步拟聘人员;第二阶段,审核初步拟聘人员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的招聘岗位,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及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聘用
⑴、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⑵、用人单位在收到《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⑶、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⑷、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持《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⑸、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绛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
组 长:田艺彬(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裴良豪(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韩小青(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贾文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庾根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喜明(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李 磊(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红森(政府办主任)
    丁武学(人社局局长)
    高玉林(编办主任)
    张智云(教育局局长)
    王 毅(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翟李狮(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丁武学(兼)
副主任:吴根平(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贾勤学(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纪委、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保密、安全、保卫工作;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核考务工作;政府办、组织、教育、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七、招聘纪律
1、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是县政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359-7530777;县人社局 0359-7532693
本《实施办法》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绛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3日
附: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其它条件 备注
新绛中学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额 教师2 1 35周岁及以下 生物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额 教师3 1 35周岁及以下 政治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额 教师4 1 35周岁及以下 历史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新绛二中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历史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额 教师2 1 35周岁及以下 艺术类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职教中心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额 教师2 1 35周岁及以下 物理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阳王中学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生物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额 教师2 1 35周岁及以下 历史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额 教师3 1 35周岁及以下 地理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额 教师4 1 35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全额 教师5 1 35周岁及以下 语文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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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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