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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重点解决我县偏远农村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一批公办教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年度招聘计划、教师空缺岗位实际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13年(含2013年)以前毕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7月18日-7月21日,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⑴、报名
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报名时同时提供证件),并填写《新绛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3年7月21日为截止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报名时间:7月22日——7月27日初中教师岗位;7月28日——8月3日小学教师岗位;8月4日——8月6日幼儿、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三楼会议室(西大街过红绿灯再往西)
⑵、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没领到毕业证书的需递交学校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新绛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本页面下方有下载链接),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符合条件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发放准考证。
发放时间:8月16日-8月17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三楼会议室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按综合成绩分学段、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⑴、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命题共分20种:初中段分语文(汉语言)、数学、英语、地理、政治、物理、化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共11种,小学段分语文(汉语言)、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共7种,幼儿(学前)教育1种,特殊教育1种。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科目的专业知识,初中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本科知识为主,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知识范围以专科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盲人岗位的,鉴于其岗位特殊性,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⑵、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其中,有关专家不少于4人。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⑴、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⑵、考察:考察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
⑴、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⑵、用人单位在收到《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⑶、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⑷、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持《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⑸、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绛县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领导组:
组 长:田艺彬(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裴良豪(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韩小青(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贾文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庾根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喜明(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李 磊(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红森(政府办主任)
    丁武学(人社局局长)
    高玉林(编办主任)
    张智云(教育局局长)
    王 毅(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翟李狮(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丁武学(兼)
副主任:吴根平(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贾勤学(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纪委、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试题保密、安全保卫工作;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政府办、组织、教育、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七、招聘纪律
1、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是县政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为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采取的一项得力措施,关系到每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全县的社会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359-7530777;县人社局 0359-7532693
本《实施办法》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绛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3日
附: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教、特教岗位一览表
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其它条件 备注
县幼儿园 全额 教师 20 30周岁及以下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 教师1 4 30周岁及以下 特殊教育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特殊教育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盲人  
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特殊教育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聋哑人  
附: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小学)
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其它条件 备注
北杜坞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北杜坞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杜坞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杜坞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西庄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西庄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西庄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5周岁及以下 英语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北董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董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董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阳王小学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阳王小学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信息技术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辛安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辛安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刘峪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刘峪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刘峪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刘峪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5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樊村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樊村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樊村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樊村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西马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西马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西马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5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赵村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赵村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丁村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丁村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前刘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前刘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5周岁及以下 英语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前刘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周流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周流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周流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周流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南李村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南李村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南李村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5周岁及以下 信息技术及相近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东薛郭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东薛郭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东薛郭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东薛郭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东韩学校 全额 教师1 2 35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东韩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东韩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涧西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涧西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涧西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5周岁及以下 英语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涧西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范庄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北范庄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范庄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范庄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桥沟头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桥沟头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苏村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苏村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苏村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长庆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英语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长庆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长庆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5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长庆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长庆学校 全额 教师5 1 30周岁及以下 信息技术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南社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南社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南社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冯古庄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双陀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西柳泉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西柳泉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5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西柳泉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西柳泉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支北庄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支北庄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狄庄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5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狄庄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狄庄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狄庄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狄庄学校 全额 教师5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店头学校 全额 教师1 2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店头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5周岁及以下 数学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店头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梁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梁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北梁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5周岁及以下 英语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东木赞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东木赞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席村学校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席村学校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席村学校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席村学校 全额 教师4 1 35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附:新绛县201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初中)
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其它条件 备注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1 2 35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2 2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3 2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物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5 1 30周岁及以下 化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6 2 30周岁及以下 政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7 1 30周岁及以下 地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8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9 1 35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北张中学 全额 教师10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阳王中学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阳王中学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阳王中学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物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阳王中学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古交中学 全额 教师1 4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古交中学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古交中学 全额 教师3 4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古交中学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物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古交中学 全额 教师5 1 30周岁及以下 化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古交中学 全额 教师7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泉掌中学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泉掌中学 全额 教师2 2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泉掌中学 全额 教师4 1 35周岁及以下 政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泉掌中学 全额 教师5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泉掌中学 全额 教师6 1 30周岁及以下 信息技术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泽掌中学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泽掌中学 全额 教师2 2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泽掌中学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物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泽掌中学 全额 教师5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南社中学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南社中学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南社中学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南社中学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物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南社中学 全额 教师6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横桥中学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横桥中学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横桥中学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横桥中学 全额 教师5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万安中学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万安中学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万安中学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化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万安中学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音乐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泉中学 全额 教师1 2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泉中学 全额 教师2 1 30周岁及以下 数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泉中学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英语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泉中学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物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泉中学 全额 教师5 1 30周岁及以下 化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泉中学 全额 教师8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泉中学 全额 教师9 1 30周岁及以下 美术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泉中学 全额 教师10 1 35周岁及以下 信息技术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  
新纺中学 全额 教师1 1 30周岁及以下 汉语言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新纺中学 全额 教师3 1 30周岁及以下 物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新纺中学 全额 教师4 1 30周岁及以下 化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新纺中学 全额 教师5 1 30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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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天津籍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天津籍退役士兵是指:①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②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应聘人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天津籍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9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tjjhggjy.renyiba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23日16: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14: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具体安排为: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不再另行通知)。

2024年6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顺序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携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6日(含)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供)。

(8)天津籍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9)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6月28日17:00。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2024年7月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招聘单位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报考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47587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在招考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咨询电话:022-2894284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五)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广东省廉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130人,其中城区中学教师48人,城区小学教师9人,乡镇中学教师73人。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

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2024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428日以后出生)。

7.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247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

8.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加10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如不填报符合加分政策情况及上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视为放弃加分

9.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7.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应聘材料不实或不齐全的人员。

10.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4289:0020245716:00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jzljeduzp2024

(三)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填写应聘信息及上传证件材料→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细致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先阅读网上名须知》(附件3)。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应聘。应聘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应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

1)基本证件材料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的正面大一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50KB)、身份证、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无需上传)、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需上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相近专业应聘的,还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还须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相关证书。

5)报考体育教学兼游泳教练岗位的,还须上传游泳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5.应聘人员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是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版面须完整、端正、清晰,每个证件的扫描件大小约500KB)。因上传证件材料无效或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保证所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致使应聘人员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202442810:005524:00,报名系统可查询各招聘岗位当前报名人数。

3.报名时间一旦截止(202457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六)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58日、9日,每天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初审地点: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旁)。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带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5917:00还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笔试,报名不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六、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519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依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及主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岗位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须同时进行才艺测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每名面试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才艺测试时间),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面试用语为普通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用英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确定名次。

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公布体检对象名单

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体检要求事项。

八、选择岗位及签订协议

应聘同一岗位组(有2个以上不同招聘学校的岗位)的体检对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招聘学校(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并在体检前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选择岗位、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

十、考察

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入围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报名期间的正常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见附件4)咨询或投诉。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2024年广东省廉江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网上报名须知.doc

4.咨询及投诉电话.xls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教育局

                          2024423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辰溪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2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及该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社会人员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一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二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坪山区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坪山区教育局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报考者本人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7.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8.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9.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10.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坪山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坪山区教育局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坪山区教育局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坪山区教育局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坪山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坪山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坪山区人民政府:https://www.szpsq.gov.cn/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

  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九)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十)本公告由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山东枣庄市市中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中区区直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119名,其中区直中小学教师110名(事业编制)、区直中小学教辅人员6名(事业编制)、特殊教育教师1名(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备案制)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均须于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及其他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毕业生等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或违约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交。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 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2、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7:00

3、报名方式:可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http://www.zzszq.gov.cn/);也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认真查阅招聘公告、应聘须知(附件2)等,按要求如实填报、上传个人信息资料(重要提醒:学习、工作经历项目栏,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工作经历务必如实填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7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系统生成《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网上资格复审及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同类型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核减、取消及调剂招聘计划的公告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5月17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中区教体局(区实验中学南门对过)人事股21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请查阅《应聘须知》(附件2)。

(四)网上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网上资格复审须上传相关材料的清晰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的教师资格证明(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2024年全日制毕业生除外);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或违约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7日及以前);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作出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和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仅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报考教辅招聘岗位的,需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工作与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同步进行,由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辅岗位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党建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中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3或1:5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中小学教师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序号:1-28)。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2、幼儿园教师(岗位序号:29)。面试采取模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3、教辅人员(岗位序号:30)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教辅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市中区教体局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四)选岗

同一岗位涉及2所及以上学校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一发放招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3320938;0632-3697022。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8101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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