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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渭南市渭南初级中学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渭南市渭南初级中学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渭南初级中学是渭南市政府主办,渭南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学校占地170多亩,将建成现代化的教学楼、科技楼、图书馆、艺术中心、学生活动演艺中心、行政中心、餐饮中心和标准学生公寓,同时拥有一流的体育综合训练中心、游泳训练中心和田径运动场,计划开设80个教学班,招生规模4000人。学校按照现代化示范初中标准建设和管理,并将在全市发挥示范引领和轮训教师的功能。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划,学校将于2014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为了确保学校如期开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人才,为学校提前招聘培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一)职位:详见《渭南初级中学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名额:60名。
    二、报名条件
    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生以及在地市级及以上获得过本专业个人竞赛奖的本科层次的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二)具备所报岗位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身体健康;
    (四)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国家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以及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7月19—7月28日)
    2013年7月19日至7月28日,在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渭南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渭南教育网发布。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7月19日—8月5日)
    1、报名
    2013年7月19日至8月2日,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个人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和个人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表3)填写后,发到wnzhaojiao@163.com进行报名。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已就业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荣誉证以及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证明自己业绩和工作能力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个人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表2)、个人报名信息统计表Excel电子版(见附表3)、1寸免冠近照5张,交纳笔试考试费用(笔试按每科收费50元收取)。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渭南市朝阳大街东段光明酒店对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承诺书,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现场确认时由市教育局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并通知应聘者资审结果。资审结束,报名人数与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资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三部分,三部分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总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1、笔试。(8月12日9:00—11:00)
    笔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笔试范围为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包括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等方面的内容。
    2、专业能力测试(8月13日-15日)。专业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讲课答辩的办法进行,讲课答辩内容为现用的初中教材,教材版本以专业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3、面试。(8月21日)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由高到低排队,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委托有关方面专家命制。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nwn.lss.gov.cn/)和渭南教育网(www.wnedu.gov.cn)及时进行公布。
    (四)体检(8月23日):体检标准除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nwn.lss.gov.cn/)和渭南教育网(www.wnedu.gov.cn)公布。
    (五) 考察(8月26日—29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9月2日):拟聘用人员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渭南教育网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9月10日—13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渭南教育网发布的相关公告,随后相关工作安排及公告均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渭南教育网发布,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工作,统一在渭南初级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初级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2363069    联系人:姚西军
    渭南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2109490     联系人:王军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教育局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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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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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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