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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深圳市盐田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师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幼儿园是区属全日制公立幼儿园,采取“以事定费”的新办园模式,教职工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按岗聘用。为确保该园2013年秋季正式开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幼儿园教师13名、保育员6名、保健医生1名,厨师1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参见附件1)。
二、招聘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7月24日在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和盐田教育在线网站发布。
(二)报名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30日下午6:00前,报名人员填写好《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文件名另存为“姓名-应聘职位名.doc”,并发送电子邮件至157184697@qq.com。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电邮报名,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应聘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7月31日上午9:00,盐田区机关幼儿园(沙头角海涛路136号)。
2、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需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材料供审查人员验证,审查人员验原件留复印件。具体须提供的材料如下:(1)报名表;(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3)学历证书;(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执业资格证(附件1职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5)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3、资格审查方法:
考官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对考生的工作经历及实绩能力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
(四)面试
1、时间地点:8月2日上午9:00开始,盐田区机关幼儿园(沙头角海涛路136号)。
2、面试形式:(1)教师职位面试由以下几个环节组成:①自我介绍;②现场问答;③钢琴弹奏;④声乐舞蹈表演或其他技能展示(①-③为必考环节,④为非必选环节,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每人10分钟,现场除钢琴外的相关道具或器乐自备;(2)其他职位由现场问答或专业实操进行考核。
(五)体检和签订劳动合同
同一职位在拟聘人数范围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最终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由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3个月的试用期),并向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备案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证书资格条件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7月31日。有关年龄的计算界定如下:如限定在35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如限定在40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如限定在45周岁以下即为1968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二)根据区政府关于梅沙幼儿园“以事定费”的办园模式,本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按岗聘用和管理,其工作人员薪酬由梅沙幼儿园自主分配确定,待遇从优。
(三)报考人员的差旅、食宿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咨询联系人:张小姐,电话:13699899734。
(五)招聘相关查询网址如下:盐田教育在线网站 。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幼儿园负责解释。
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幼儿园
2013年7月23日 
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职位表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名称 职位编号 聘用人数 职位条件
性别 年龄 最低学历 所学专业 与职位有关的其他条件 考生户籍
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YTMS201301 13 不限 35周岁以下 大专 学前教育 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有2年以上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 市内外
保育员 YTMS201302 6 不限 40周岁以下 高中或中专 / 具有保育员上岗资格证;2年以上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经历。 市内外
幼儿园保健医生 YTMS201303 1 35周岁以下 大专 预防医学或
临床医学
全日制医护院校毕业;具有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证和经过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有2年以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历。 市内外
厨师 YTMS201304 1 不限 45周岁以下 / / 具有餐饮工作健康证;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证;有幼儿园食堂工作经验。 市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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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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