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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扬中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和本科学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中专机械、中专电子、中专城建规划、中专财会岗位的应聘者户籍不限,其他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者限扬中市户籍或扬中生源;
㈡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199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基准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表》(附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8月4-5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8:00)在扬中市招办(市区江洲南路48号)二楼会议室集中统一报名。
㈡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提交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⑵填写《2013年扬中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2);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和所修课程目录。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每位应聘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㈢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市教育局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考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公示前,市人社局组织录用前资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追究初审、复审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㈣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结束次日,市教育局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报市人社局备案。截至报名结束,岗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名的,将在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www.yzedu.net,下同)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3年8月6日工作时间内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市区中电大道8号,行政中心主楼1731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作自动放弃改报岗位处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教学用人单位特点以及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分类考试的办法。代码为001-009的招聘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代码为010-022的招聘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不足3倍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扬中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笔试时间、地点见扬中教育信息网公告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者请于8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8:00)到市招办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2)面试和技能测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面试、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代码为001-009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代码为010-022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考试结束后3日内扬中市教育信息网和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http://www.yzrs.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代码为001-009招聘岗位面试没有形成竞争,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代码为010-022招聘岗位,面试和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代码为001、007、008、010-014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015-018岗位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被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1-88323215,监督电话:市纪委0511-88358669,市人社局0511-88332609,市教育局0511—88323813。

扬 中 市 教 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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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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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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