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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吉首市龙山县2013年8月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吉首市龙山县2013年8月教师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州办发〔2005〕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同意,拟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学教师和工作人员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管理,统一阅卷评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报考小学、初中教师人员,2013年8月1日(含8月1日)之前户口在龙山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口在龙山县。报考职业中学人员,2013年8月1日(含8月1日)之前户口在湘西自治州或者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口在湘西自治州;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年龄以此类推),我县公办学校现在岗临聘教师年龄男性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女性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10年以来考入我县的特岗教师、2013年报考我县特岗教师面试后且参加省特岗教师招聘体检合格人员均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龙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西自治州教育网、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教育网站、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 7日—8月9日下午6点,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龙山县第一小学
3、报名方式及要求: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③所有报名材料实行一次性办理,补交一律不予受理,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④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对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准考证于2013年8月12日下午到报名点领取。
2、资格审查包括笔试前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
3、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报州人社局批准。
     (四)考试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以本学科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为主(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试初中和高中教材内容,以初中教材为主;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小学和初中教材内容,以小学教材为主;报考第一职业中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大学教材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二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都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高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如不按规定选择工作岗位,取消聘用资格。工作岗位确定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必须安心到应聘学校工作三年,且不予照顾性调动。
六、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招聘方案由龙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报名咨询电话:龙山县教育局   0743-6236459
         龙山县人社局   0743-6222470
  监督电话:  龙山县纪委监察局  0743-6222288

龙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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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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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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