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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1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进行,分类报考,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含被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招考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符合梁山县安置工作条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3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定向考录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其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30名,引进高层次人才70名,具体计划和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 9:00-8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13日11:00-8月17日14:00
报名网址: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lsxrsj.gov.cn)
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使用近期未做任何修饰的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除外)。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另选其他相应职位报考;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因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优先在原招聘单位内部职位中调剂使用,也可调剂到其他招聘单位的相应招聘职位。
2、单位初审
教体局、卫生局分别负责本系统的初审,人社局负责县直综合类事业单位的初审。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的方式,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系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8月13日11:00-8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sxrsj.gov.cn)或者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在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9月4日9:00- 9月6日16:00登录上述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8月16日9:00-8月17日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县政府办公楼四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要在网上确认。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济宁市困难(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和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进入初选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进入面试的,除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退伍证和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大学生退役证明等材料。
201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A类岗位:均进行笔试和面试。指综合类岗位(含县直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卫生系统综合岗位、教育系统综合岗位)、教育系统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
B类岗位:只进行笔试。指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指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
(一)笔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等)100分;公共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60%,公共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占4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
教育类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信息技术知识、时政方针等)100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学基础、教材教法等)100分。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教育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
卫生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知识(医学职业道德)20分;卫生专业知识(①临床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麻醉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妇幼保健医学、中西医结合〕以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为主要科目;②医学检验技术以生理、临床检验、微生物检验、寄生虫检验、基础医学检验、血液学检验为主要科目;③护理类以解剖、生理、病理、基础护理为主要科目;④药学类〔药学类、药学、中药学〕以药物化学、中草药化学、生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为主要科目;⑤中医类〔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以四部经典及中医基础、诊断、中药、针灸、方剂为主要科目)180分。
以上各职位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为保证被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9月7日
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低于13人(含13人)的岗位,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招聘计划超过14人(含14人)的岗位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尾数收尾法、其中14-19人之间统一定为28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招聘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综合类岗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的综合类岗位、职业中专普通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和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
教师类岗位采用说课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网上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初选
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其中,综合类事业单位达不到1:1.5比例(尾数收尾法)进入面试的人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达不到1:1.5比例(尾数收尾法)公示考试成绩的人员,其总成绩必须达到其他同类职位初选最低成绩。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同分者,综合类岗位、教师类岗位依次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依次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执业证优先、专业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初选人员名单网上公示。
六、考核体检
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组织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记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七、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在我县服务8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提出辞职申请、办理调动手续。受聘人员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依法服兵役的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擅自离岗的,按自行解聘处理,在服务期内不办理转移个人人事档案等手续。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7360021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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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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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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