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河南省永城市2013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永城市2013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 55号)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报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为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80名,其中: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30名。

类 别

专业
代码

专业
类别

招聘
人数

学历

 

 

初中

01

语文

3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02

数学

3

同上

03

英语

3

同上

04

历史

3

同上

05

地理

3

同上

06

生物

3

同上

07

物理

4

同上

08

化学

4

同上

09

体育

4

同上

10

音乐

10

同上

11

美术

10

同上

小学

12

语文

10

大专及以上

13

数学

10

同上

14

英语

30

同上

15

体育

10

同上

16

音乐

20

同上

17

美术

20

同上

幼儿园

18

各科

30

中专及以上(仅限幼师、学前教育专业)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211”、“985”院校毕业生面向全国,不限户籍。
  2、报考初中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仅限幼师、学前教育专业)。
  5、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师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须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改报相应专业。
  3、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6、"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可加5分;大学生村官服务二年以上、组织部门提供证明,笔试成绩可加5分,符合多条加分标准的,只加一项。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其它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8月5日至8月11日,在永城电视台、永城教育电视台、永城政府网(http://www.ycs.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示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13年8月8日至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在市一小报名。
  2、报名应提交身份证(如未办理身份证,应提供户口本)、第一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
  3、经审查,证件与本人一致,考生领取资格审查表并粘贴本人照片,由审查人员验印确定编号。考生持资格审查表缴费(报名费、信息采集费、考务费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领取档案袋及表格后,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到信息采集处采集各项信息。
  4、考生持证件、资格审查表、收费单据到信息采集处采集信息及数码照相。
  5、考生持证件、资格审查表到指纹采集指纹(一律右手食指指纹,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纹编码应与数码照片编码一致,指纹采集后需在报名联中进行指模压痕。
  6、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指纹采集表、采像和编号等资料由各审查小组有关人员签字后封存留查。
  7、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数码照片后,连同其他资料装入档案袋交收表处,报名结束。
  8、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监察局负责,人社、教育部门配合。报名结束后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9、考生报名采取流水作业,全程录像监控。
  1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持假证件、假证明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教师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 笔试
  笔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初中、小学、幼儿园同时考试,考试时间为8月16日上午,8月15日上午在一小发放准考证。
  初中、小学考教育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总分200分(教育基础理论100分,专业知识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教育理论×50%+专业知识×50%。
  幼儿园教师考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各占25分,总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于2013年8月20日公示。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教学能力和基本素质。
  (1) 面试总分100分,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讲课技巧、讲课效果。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美工、视唱、弹唱、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2) 面试工作由市教体局制定工作方案并会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持面试人员每组不少于5人,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程序操作,需要回避人员全部回避。
  (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 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按按1:1的比例确定。
  (5)如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学历层次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
  (五)考核
  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招聘领导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城电视台、永城教育电视台、永城政府网(http://www.ycs.gov.cn)公示7天。
  (七)聘用
  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确定招聘的人员,由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报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后,由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按照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核发聘用人员工资。
  被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由市教体局按照市编办核准的教职工编制分配到农村缺编中小学校任教,被聘用的幼儿园教师分配到市区幼儿园任教。分配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人员按年度由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考核,聘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规定情形的,比照高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2、端正考风。为防止舞弊,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场一律使用电子屏蔽器。考生入场后,对所有考生全员录像备案,面试采取全程录像监控。对在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各环节中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除立即取消其参与招聘工作资格外,比照高招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并撤销职务。对违纪的考生除取消聘用资格外,五年内不准参加教师招聘。
  监督电话: 0370-2718989 0370-5118645
  永城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0一三年八月五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