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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定安县201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定安县201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了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推进我县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我局拟在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幼儿园教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招收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幼儿园教师队伍,为加快我县幼儿教育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46名,全部聘用到乡镇中心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其中:定城镇南珠幼儿园6名,翰林镇中心学校幼儿园6名,龙河镇中心学校幼儿园7名,龙门镇中心学校幼儿园11名,龙湖镇永丰幼儿园6名,黄竹镇中心学校幼儿园10名。

三、教师报考条件

1、思想行为正派,乐于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或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非师范类院校毕业,取得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定城镇南珠幼儿园外的可放宽到师范类专业毕业并取得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者必须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职业体质要求。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不得报考。

四、应聘办法

1、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同时进行。考生需携带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已婚者需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婚育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一式二份)或到定安县政府网(http://www.dingan.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镇中心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材料经初审通过后,通知笔试。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3、按应聘岗位与考生笔试分数10个岗位以上(含10个)1:2的比例、10个岗位以下按1:3的比例,划定入围分数,确定参加试教名单。报考人数未达到此比例的,全部参加试教,择优录用。

4、应聘者原则上直接报考到各镇中心幼儿园。

五、工作待遇

1、考核合格者,聘用三年,聘用期间,月基本工资1100元,享受五项保险,绩效工资每月400元,由学校考核发放。

2、聘用期间表现优秀者参加公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启事。2013年8月7日分别在定安县电视台、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网站上发布招聘启事。

2、报名时间:8月7日—13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海南省定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管理股。

联 系 人:程守煌(0898—63831818)

刘力歌(0898—63831818)

3、材料审核:8月13日—14日。

4、笔试时间:8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定安县实验中学

5、面试时间:8月20日—2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与试教按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拟定入围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以加试来确定拟录用人选。

7、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考生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加检验乙肝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时间:8月24日。

8、将拟聘任幼儿园教师名单及笔试、试教综合成绩报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8月25—31日。

9、发出聘任通知书时间:9月1日。

10、签订聘用合同。时间:9月1日。

七、应聘考试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1、考试内容: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

2、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3、试教由应聘本人抽签所选定课题,上一节课(时间10分钟),试教满分为100分。

八、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决定成立定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其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梁定伟(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凌仕斌(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  龙(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超群(县研训中心主任)

成  员:廖之东(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

王舒敬(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王明颜(县机关幼儿园园长)

郑荣南(定城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定安县教育局,由王舒敬同志任主任,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邀请县人社局、监察局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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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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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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