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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13年8月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13年8月教师招聘简章

  为解决我旗部分学校专任教师短缺的实际问题,经旗委、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128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4名、幼儿教师84名。

学段 学校 专业 人数 学段 学校 专业 人数
高中 杭锦旗中学 美术 5 小学 旗蒙古族小学
(蒙语授课)
蒙语文 3
初中 巴拉贡学校 语文 2 音乐(古筝) 2
数学 2 音乐(四胡) 2
物理 1 美术 1
化学 1 体育 1
生物 1 幼儿园 旗第一幼儿园 教师 14
体育 2 旗第三幼儿园 教师 6
音乐 3 旗第四幼儿园 教师 14
美术 3 旗第五幼儿园 教师 15
亿利东方学校 语文 2 旗第六幼儿园 教师 20
数学 2 巴拉贡幼儿园 教师 1
体育 1 吉日嘎朗图幼儿园 教师 1
音乐 1 亿利东方幼儿园 教师 3
舞蹈 1 旗蒙古族幼儿园
(蒙语授课)
教师 4
小学 巴拉贡学校 语文 2 巴拉贡幼儿园
(蒙语授课)
教师 2
数学 2 呼和木独幼儿园
(蒙语授课)
教师 2
亿利东方学校 语文 2 伊和乌素幼儿园
(蒙语授课)
教师 2
数学 2 合计 128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中小学教师:2011年以后(含2011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获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幼儿教师:2011年以后(含2011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鄂尔多斯户籍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近三年参加各类招录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报考蒙语授课的考生应是鄂尔多斯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全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需带本人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学籍档案、普通话合格证、教师资格证(部分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因院校统一未发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可免持此证)、毕业证(含电子学籍注册表)、荣誉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杭锦旗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位报考者只限填报1个学校的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2013年8月18日
  3.报名地点:杭锦旗教育局205房间
  (三)资格审查
  由旗纪检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开考条件
  每一岗位的参考人数与应聘岗位数比例必须达到5:1方可开考,否则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应聘岗位数。
  (五)考试
  1.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由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2.笔试(占70%)。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分别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面试(占3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本次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由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最低分出现并列情况可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社区、嘎查村、苏木镇、公安、信访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所聘用的教师严格按岗位报考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签订聘用合同后,在所在学校服务期不低于5年。
  (三)聘用教师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享受国家正式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8月19日到旗教育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云田13847782557       李凤梅13722171179
         吉日木图13947766127     闫  慧13947723088
        办公室:0477—6622159
  (三)本公告由旗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锦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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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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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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