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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宁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宁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职教中心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的师资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县政府关于解决宁城县职教中心专业师资问题的批示,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总计13人,其中定向招聘“六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3人(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岗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见附表)。
3、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定向岗位”招聘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1日在宁城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宁城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8月8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宁城县电视台、宁城报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8月9日至8月23日在宁城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报名。
2、报名所需证件资料: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每位报考者须交两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笔试入围后交本人档案。对提供虚假证明和证书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岗位及报考比例
①、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填报。
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应达到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4倍,未达到招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
(三)资格审查
在组织报名时由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待笔试结束后由监察局和人社局的人员再对经过笔试入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
2013年8月25日上午8:30—10:30在宁城县职教中心利用标准化试场组织考生进行笔试,笔试分数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报考专业大学专业知识为主。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考试结束后按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每个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研究生学历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2013年8月28日组织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宁城县职教中心进行试讲,试讲人员按所报专业分别讲高一年级相应学科的一节课,并采用先摄像后评课的办法,在有学生的教室讲完整的一节课,不用评委,不实行现场赋分。面试分数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研究生试讲成绩直接计为总成绩,并按竞聘岗位从高到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考核
拟聘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考核重点审查其原始档案及政审情况,同时进一步复核其报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与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由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全额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人社部门鉴证。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为圆满完成任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组      长:马占国(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书华(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吕雪生(县政府副县长)
刘国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倪昌华(县监察局局长)
刘经国(县编委办主任)
曲文杰(县人社局局长)
王铁钢(县财政局局长)
魏秉良(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魏秉良(兼)。
六、其他事项
1、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处理。
2、报名咨询电话:0476-4230070
监督电话:0476-4225629
2013年8月6日
附件:
内蒙古宁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宁城县2013年职教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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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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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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