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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确山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确山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 》(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计划招聘123名。
    (一)招聘教师105名。
    1、确山县第一高级中学10名。其中语文2名、化学2名、地理2名、生物2名、历史1名、数学1名。
    2、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10名。其中学前教育4名,汽车维修1名,涉农专业1名,人力资源管理1名,计算机3名。
    3、尚城亿达双语学校初中部、汉泓双语实验学校初中部57名。尚城亿达双语学校初中部41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8名、英语7名、物理1名、政治2名、地理2名、生物2名、历史2名、计算机1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汉泓双语实验学校初中部16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政治1名、化学2名、地理2名、生物2名、历史2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4、尚城亿达双语学校小学部、汉泓双语实验学校小学部23名。其中尚城亿达双语学校小学部11名;汉泓双语实验学校小学部12名。
    5、县直幼儿园5名。 
    (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8名。
    1、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名。
    2、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1名。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名。
    4、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3名。
    5、县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8名。
    6、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名。
  以上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数额。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学科教师报考资格
    1、报考确山县第一高级中学、尚城亿达双语学校初中部、汉泓双语实验学校初中部教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并依法取得相对应学科和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学前教育、汽车维修专业教师为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涉农、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专业教师为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以上专业录用后三年内必须依法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辞退。
    3、报考小学教师为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依法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幼儿教师为全日制幼儿中等师范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应,并依法取得幼儿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者必须本人报名,报名时现场采集照片,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报名时间:2013年 8月 15日—2013年 8月 19日。
    (三)报名地点: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者于2013年8 月 25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一)关于教师招聘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标准,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
    1、笔试
    (1)报考确山县第一高级中学、尚城亿达双语学校初中部和汉泓双语实验学校初中部、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教育教学理论(包括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职业道德规范。
    (2)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高中及以下语文、数学知识、小学教育教学理论(包括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职业道德规范。
    (3)笔试各科卷面分数汇总后为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折合分数为笔试有效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 笔试有效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有效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关于其他事业单位招聘
    本次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只组织笔试,不进行面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2、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3、笔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50%
    (三)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需要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市县两级同时出具)等,由招聘办公室统一审核公示。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体检
    根据各职位、各专业招聘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在体检环节因故出现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顺延。
    六、考察与公示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各职位、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组织实施。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因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和人事代理手续,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确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县直幼儿园及其他事业单位试用合格人员,工作满一年列入事业编制;尚城亿达双语学校、汉泓双语实验学校试用合格人员为公办教师身份,在民办学校工作满8年后,根据本人申请可调配到其它公办学校,列入事业编制。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在岗人员正常管理。
    八、纪律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人社局、编委办、教体局、监察局等单位组成的确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方案、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它
    考试成绩、体检时间及其它相关信息及时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确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省确山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点击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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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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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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