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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北辰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00名

  为满足我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发展与建设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天津市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1日至199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21日);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职位查询 
         各岗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报考人员从2013年8月12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及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下载 “公告”、“招聘计划”等,查询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天津市公开招聘,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教育局、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北辰区纪检委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1日–2013年8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北辰教育中心C座(北辰区京津公路富锦道1号,四十七中学北侧) 
2、报名方式:
       采取集中统一报名的办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免交报名考务费。 
       若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区人力社保局可以相应调整或消减招聘计划。 
3、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 
(二)笔试。
       内容为公共知识及专业知识考试。 
       1、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教育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8月29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专业知识考试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8月29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考试×40%+专业知识考试×60%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形式一并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参加面试需缴纳考务费5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北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它 
       (一)此次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直属幼儿园、镇街中心幼儿园和学校附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的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纳入劳务派遣管理,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签定劳动合同一年后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间月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按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由用工单位根据单位效益确定。聘用期间由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考务电话: 022-86815819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天津市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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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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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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