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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伊滨区2013年8月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阳伊滨区2013年8月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偏远地区中小学校考试招录教师100名,其中:初中10名、小学9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公开招录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录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伊滨区管委会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尚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学历要求:
中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截止2013年8月15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及以后至1995年8月16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16日及以后至1995年8月16日以前);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录职位、专业及计划
(一)初中学校职位10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3名  数学3名   英语4名
(二)小学职位90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13名      数学12名英语39名
体育11名音乐9名   美术6名
五、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 8月24日9:00至 8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或提交免考务费材料):2013年8 月24日9:00至 8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
(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9月 4日上午9:00至9月7日上午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8月28日17:00前到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405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加5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3年8月15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免笔试对象
  根据洛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洛办〔2008〕69号)文件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并现在洛阳伊滨区农村学校兼职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截止时间:2013年8月15日),经考核合格,并承诺(需签订《承诺书》)继续在农村艰苦地区学校任教至少5年的考生,可以选择免笔试或享受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加5分的政策。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此次考试所报职位相应学科笔试卷面折合成绩最高分计算。
  3.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及免笔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伊滨区考试招录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或《2013年伊滨区考试招录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省辖县(市、区)、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3年8月15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复印件。
  4.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3年8月29日—201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提交地点: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405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免笔试申请并提交加分(免笔试)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免笔试)资格,不享受加分、免笔试政策。
  5.其他
伊滨区办公室对审核符合加分、免笔试条件人员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和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折合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加分
笔试卷面折合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 笔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进行公布。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试讲的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予以公布。
    (2)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须持《2013年伊滨区考试招录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见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在每份《2013年伊滨区考试招录教师资格审查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教师资格证;
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6)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应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7)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上通知或公布。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
(1)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8)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录用计划的招录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录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上进行公布。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三位小数。
考生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适时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的“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录用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录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的“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录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录用职位、专业及录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滨区人事、教育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录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
凡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本方案由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7566908   6966089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附件:
1.《2013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录教师加分申请表》
2.《2013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录教师免笔试申请表》
3.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4.《2013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录教师资格审查表》
5.2013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录教师职位代码
6、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学历及教师资格情况证明
7、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情况证明
8、2013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录教师试讲教材目录

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
伊滨区管委会教育中心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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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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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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