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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全县教育系统计划招聘教师74名 ,其中县直高中44名,镇、办中小学29名,特殊教育学校1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博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4、报考县直高中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镇、办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县直高中和镇、办中小学的,须为滨州市户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须为滨州市户籍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户籍不限。201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年龄不限。
5、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同的按所学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在报考学科中没有的以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准,报考相近学科;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按相近学科报名。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所报学科必须同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
6、定向招聘职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招募的在滨州服务的及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二年(2009-2011年招募,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需带证件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定向招聘职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县(区)人社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需出具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报名登记表从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下载)。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咨询电话: 0543–2323641 0543–2399556
准考证的领取:2013年9月4日—5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讲课)。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 9:00—11:00。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专业考本专业试卷。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专业考文科综合试卷。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http://www.sdbxrc.com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招考计划1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计划2人及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县直高中使用博兴县现行高中二年级教材,镇、办中小学使用博兴县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备课60分钟,讲课10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除讲课外,还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50%的分值)。特殊教育专业进行手语技能测试。
讲课赋分标准执行博兴县统一制定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满分为100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以及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前张贴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附件1: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3年博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3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 兴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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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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