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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鸡西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09〕42号),经鸡西市政府批准,拟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各分类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附件5)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统招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和急短缺人才的岗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他招聘岗位,需具有黑龙江省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以具体要求为准。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招聘高层次人才或急短缺人才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上传至指定的邮箱报名。报考黑龙江工业学院者,将个人资料扫描后上传至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邮箱:hljgyxyrsc@163.com;报考鸡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者,将个人资料扫描后上传至鸡西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jxjyzp@126.com;报考其他岗位者,将个人资料扫描后上传至鸡西市人社局考录调配科邮箱:jixizhaopin@126.com。
 
其他岗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应提交《2013年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6)一份,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户籍证明;②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③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④2014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有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⑥市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发〔2009〕14号文件规定,应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1、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2013年8月26–28日,上午8:30至11:15,下午13:30至16:30;
 
2、医务人员岗位:2013年9月16–18日,上午8:30至11:15,下午13:30至16:30;
 
3、招聘统招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和急短缺人才的岗位:2013年8月20日—9月10日(网上报名);
 
4、其他岗位:2013年10月8日—10月10日。
 
(三)报名地点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四)考务费用
 
笔试报名费120元;面试考务费100元;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五)考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人事人才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成绩),3年内不得报考鸡西的任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需达到5: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经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招聘统招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和急短缺人才的岗位除外。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鸡西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分别为100分,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直接累加合成,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得进入考试的下一环节。
 
鸡西市接待办政务接待人员岗位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性质进行,以专业科目为主,具体内容如下:
 
1、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科目8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公共科目20分(内容为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2、医务人员岗位: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科目8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公共科目20分(内容为执业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3、招聘统招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和急短缺人才的岗位: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
 
4、其他岗位: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科目8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公共科目20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
 
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人事人才网公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面试人选数量。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1、黑龙江工业学院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说课两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说课成绩)÷2。
 
2、鸡西市第二中学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与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人事人才网公示。
 
(三)体检与组织考察
 
体检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3、黑龙江工业学院对聘用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资助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对聘用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资助科研项目启动经费5万元。
 
4、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鸡西市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见习和服务暂行办法》(鸡政发〔2009〕14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0467—2386623
 
监督电话:0467—2386650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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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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