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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邵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邵东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高(职)中、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审查,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职)中、幼儿园教师 45名。其中高(职)中15人,幼师30人。

湖南省邵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湖南省邵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学历要求:
  ①报考高职中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为2013年7月底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②报考幼儿园教师的第一学历应为2013年7月底以前普通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2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
  5、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以教师资格证确认的学科报考相应职位。
  6、已经正式办理人事、编制聘用手续的县内外在职人员及特岗教师不予报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初审、报名、笔试、试教、体检、考核(资格复审)、公示、填报岗位志愿、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②报名地点:邵东县教师进修学校。
  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带下列证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4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200元。
  ④每位报考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学段中的一个学科,不填报到校,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⑤报名时当场核证。资格初审合格(资格初审合格不能作为考核认定资格有效的依据)者,填写《邵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⑥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各专业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笔试占30%、试教占40%,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教育政策法规等;专业基础知识,考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卷分值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120分钟。2013年9月16日至17日,考生凭身份证在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②面试: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根据招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均为试教人选)。如招聘岗位因各种原因仅一名考生参加笔试的,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考试进入试教同学段人员的平均分数后,方可进入面试;如试教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试教采用现行高(职)中、幼儿园通用教材,采取课堂讲课方式进行。试教当天早晨7:00以前赶到试教地点抽签确定试教顺序。未按时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教前1小时抽课题签,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同一学段同一职位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最后一名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师范类、学历高低、中共党员、独生子女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可由考生本人就不合格项目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则从招聘同一学段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于规定时间内将学籍档案、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送交县教育局。凡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有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不予聘用。逾期未送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现有提供假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后,所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考核结束后,将结果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等违纪违法情形的,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办、监察局调查核实,确认为不符合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和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填报岗位志愿:由本人根据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职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师范类、学历高低、中共党员、独生子女排名)依次在本次招聘报名时公布的职位中填报一个岗位志愿。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报岗位志愿或不愿意选岗位的,视为本人放弃。
  7、聘用:将拟聘用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按招聘职位和本人志愿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并享受与所任岗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经试用,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若聘用后15日内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说明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办理聘用手续前,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到县城城区以外的农村学校工作一年的协议。
  2、聘用人员须在现招聘职位任教满5年(含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3、公告未明确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其他事项遵照本公告实施。

邵东县人社局 邵东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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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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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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