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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2013年招聘55名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2013年招聘55名教师简章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华龙区事业单位人员需求状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计划招聘99人,其中教育系统55人,卫生系统25人,城乡建设局5人,濮东街道办事处12人,濮东森林生态园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濮阳市华龙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原则上招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卫生系统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幼教专业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详见濮阳市华龙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职位的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报考护理岗位的要求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
6、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按照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三支一扶生”岗位按照豫人社〔2011〕36号文件和濮人社〔2012〕134号文件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干部”按照濮组文〔2008〕4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发布公告
《濮阳市华龙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rsw.gov.cn)、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pyhualong.gov.cn)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华龙区政府、华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等地点张贴。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1日——2013年9月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华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中原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3、报名要求
(1)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每张报名表贴1张)。
报考教师岗位的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报考护理岗位的同时提供执业护士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从我区入伍的)报名时同时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
“三支一扶”大学生(仅限在我区服务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名时同时提供服务证。
“大学生村干部” (仅限在我区服务的)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时同时提供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濮阳市华龙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表正反两面自行从网站上下载打印),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和信息采集费12元。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专业的拟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量。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于2013年9月6日——2013年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在华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考人员自审和面试前华龙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及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以后不得参加华龙区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生理、病理、药理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专业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应试者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由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华龙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工作程序》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华龙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本公告由濮阳市华龙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93—4492925

濮阳市华龙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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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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