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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南陵县南陵中学2013年面向全国选聘校长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南陵县南陵中学2013年面向全国选聘校长公告

  为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加强中学校级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南陵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南陵中学校长。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人选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中学高级职称。
3、担任省级示范高中校长,或担任省级示范高中副校长2年及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或担任省级示范高中教导主任3年及以上(2010年8月31日前)。
4、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或担任省级示范高中副校长及以上职务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8岁(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的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聘任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全国、省、市、县相关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时间20天)。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发布公告同步进行,时间:8月26日-9月14日(时间20天)。
本地报名者,直接到南陵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报名。外地报名者,可通过现场或传真的方式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10名。不足10人的,取消此次公开选聘。
报名人员须填写《安徽省南陵县公开选聘南陵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任职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外地报名者可将上述须提供的材料传真至县公选办,本人照片须邮寄。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通过南陵政府网予以公布。外地报名者,经初步确认后发给笔试通知书,笔试前一天,考生本人须持有关原件来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发给准考证。对进入考察对象的人员,在考察时作进一步的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专业素养,特别是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南陵政府网公布。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宏观决策、专业素养、临场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0%:6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南陵政府网公布。
 5、体检
体检在县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组织考察
(1)竞职演讲。采取封闭方式,组织考察对象到南陵县某一所中学进行实地调研,然后组织召开竞职演讲会,考察对象进行竞职演讲后,参会人员进行投票推荐。推荐情况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
(2)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后,按1:2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二名拟聘任人选。
7、决定聘任
县委常委会采取差额投票表决的方式,研究决定聘任人选。
聘任人选决定后,在南陵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聘任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办理调入手续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准予重新建档,承认其原身份、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龄连续计算。
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正式聘任期间同等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并尊重本人意愿适当安排相关工作。
8、有关待遇
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20万元(其中,每月发放1.5万元基础工资,其余按绩效考核发放);符合教师正常增资条件的予以增资,作为档案工资处理。聘任期间提供120平方米左右公寓,或享受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购房补贴为总房价的40%,最高补贴30万元,分五年按每年20%拨付到位。契税补贴为购房实际缴纳的契税额度。享受住房补贴期间解聘后,不再享受剩余补贴。
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对口安排工作。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尊重其意愿由县教育局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告由南陵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南陵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陵县委组织部。通讯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路县党政大楼6012室,联系电话:0553-6825606,传真号码:0553-6823332,邮编:241300,电子邮箱:nlgbk@126.com。
南陵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附件:
安徽省南陵县南陵中学2013年面向全国选聘校长公告 安徽省南陵县公开选聘南陵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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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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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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