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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鱼台县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济宁鱼台县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市批复的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总数105人,其中,教育工作岗位98人(含中学教师6人,小学教师66人,幼儿教师23人,小学教育工作者3人);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5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专项招聘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人。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公开招聘对象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和专业等要求: 
 
  1、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岗位的,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应聘小学教师其他专业岗位的,不受专业条件限制。专科毕业生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后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的,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所学专业为音乐、美术、舞蹈。专科毕业生应聘的,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所学专业为音乐、美术或舞蹈。 
 
  应聘小学教育工作者岗位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我县安置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应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应聘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有在国有医院从医工作经历,且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少于5年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应聘的,限鱼台生源。父母或夫妻一方系鱼台常住户口的外地未就业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加应聘(其中,配偶是鱼台的,限2013年6月30日前婚入鱼台)。在鱼台服务一年以上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研究生应聘不限生源地。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名前需解除协议。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011年以来在鱼台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的鱼台籍在外地从事“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可以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鱼台籍大学生退役士兵,符合我县安置条件的,退役3年内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5日。 
 
  报名地点:鱼台县人力资源市场(新汽车站西1000米工业路与北环路交叉处)。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从鱼台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打印的《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鱼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亲笔签名《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专科学历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其中1张本人贴在报名登记表上)。根据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办理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原部队颁发的《退役士兵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我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有从医工作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本人的人事档案(毕业生档案)。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应聘人员本人现场照相、采集指纹。报名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证件资格初审合格的,交纳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交纳。为减轻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有关证明材料可免交考务费。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含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2013年核发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应聘教育工作岗位的,根据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选报对应的职位(也可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选报)。应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的,根据所学专业对应应聘。符合应聘定向职位条件人员可以应聘定向职位,也可以应聘非定向职位但必须符合相应职位的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后不得变更。 
 
  教育工作岗位各职位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2倍,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1.5倍,达不到的,其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单位意见予以取消或核减,也可根据情况调剂使用。如需调剂,应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上调剂到紧缺专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考场编排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共同参与,应用计算机软件随机完成。 
 
  教育工作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只进行面试。根据济人字〔2008〕31号文件精神,在我县从事支医服务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乡镇卫生院的,经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面试,通过考核、体检,直接聘用。 
 
  (一)笔试。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为英语、信息技术和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 
 
  所有科目一场考完,时间18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按应聘专业,招聘计划为5人(含)以下的,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2人),招聘计划为6人(含)以上的,按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 
 
  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应聘教育工作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应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采用以专业面试为主的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工作岗位面试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制订,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面试方案由县卫生局制订。均须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下分别由教育、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人社部门监督配合。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教育工作岗位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如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省优秀毕业生、学历高低、特困家庭毕业生(以报名时所交证件为准)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这一顺序确定)。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落实聘用岗位。教育工作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对应岗位;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按应聘单位直接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招聘的教育工作岗位人员在其聘用学校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年。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成立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事业单位招聘的日常工作。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6010866。 
 
  八、其他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公示以及有关招聘信息都将在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txrsj.gov.cn/)、鱼台教育网(http://www.yt.jinedu.cn/)公布。 
 
  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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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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