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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师资格证如何考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教师资格证如何考取

  已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可直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每年2次)、再现场确认报名、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审核,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最后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未获得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在指定的师范院校进行培训获得的“两学”证书;或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或《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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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落实《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编办发〔2020〕1 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24年赫山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177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阶段教师30名,初中阶段教师110名,高中阶段教师37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资质条件(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2022–2023年度赫山区人事考试失信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赫山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察➞公示。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http://www.yyhsrs.cn:8090报名,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审查用)。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职位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涉及应聘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调整相应职位的招聘人数。

  咨询电话:0737-4400562(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7-4444915(赫山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笔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内容

  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75%,党对教育的创新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5%。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9:30-11:30,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24:00登录http://www.yyhsrs.cn:8090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入围人员名单)并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未按时到达视自动放弃。

  3.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试教前进行资格初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网上报名后直接打印)。

  2.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用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应学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1份。

  3.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还未发证的,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还未发证的用普通话测试点开具的成绩证明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从教经历证明(附件4,报考小学职位的相关应聘者需提供)。

  7.其余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附件5)。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与试教资格,造成相应职位拟试教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2的比例时,在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应聘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个入围资格审查名额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入围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试教。

  招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数。招聘职位只招1人且试教人数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地点设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益阳市体育路148号),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试教通知书》。

  (五)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试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试教通知书》参加试教。

  1.试教内容及要求

  中小学教师试教内容为对应学科的湖南省现行中小学教材内容,试教时量为每人备课20分钟、上课12分钟。

  2.试教时间和地点(见试教通知书)

  试教结束后,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试教综合成绩。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试教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试教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最低试教分数线,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试教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上述人员须将考察所需人事档案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规定地点,资料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人事档案等资料的应聘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一并公示各学校岗位需求设置表。

  在体检环节前因各种原因(本人放弃需出具书面说明)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职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递补不超过2个批次。体检结束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自主选岗与聘用管理

  报考小学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全部分配至乡镇学校;报考初中职位和高中职位的拟聘用人员10%分配至城区学校。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同学科职位拟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自主选岗结束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人员须在赫山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至其它部门或地区工作。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赫山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监督举报电话:0737-2935510。

  六、特别提示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进入面试环节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分配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

  附件:1.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一).docx

  2.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二).docx

  3.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三).docx

  4.从教经历证明.docx

  5.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组织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山东淄博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淄博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公告共包含市直及10个区县(含功能区)的招聘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1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一般在7月);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均计算截至到2024年5月6日。

  (三)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人员应聘。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的,则应当补充填写,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考生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09:00-5月9日12:00。

  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09:00-5月9日16: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ibo.gov.cn/)进入“2024年淄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报名。

  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考生的信息、材料不实或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考生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区县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考生操作说明文档。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在报名期间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网上初审,是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9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五)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除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须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三、考试与资格审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标准为40元/人,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人。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聘的,可免考务费。符合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缴费时间截至前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缴费的,视为弃权。

  (六)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结果的公告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5月13日14:00-16:00登录报名系统补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式。A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C类岗位采取仅面试的方式。

  (一)A类岗位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6日09:00-5月10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2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6月17日09:00-6月18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照加试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二)B类岗位考试方式

  1.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况增加初试。初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14日09:00-5月15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17日10:00起,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5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3.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4.笔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23日09:00-5月24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2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照加试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三)C类岗位考试方式

  1.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况增加初试。初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14日09:00-5月15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17日10:00起,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2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仍相同或未组织初试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考察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三)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淄博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各区县岗位一览表由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各区县招聘岗位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选岗。

  考生在整个应聘过程中需咨询报名审核、考试安排、资格审查等工作时请直接与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1.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2861659

  2.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5180349

  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4297085

  4.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7875121

  5.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7866526

  6.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0533-8260285

  7.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0533-6973640

  8.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0533-3227230

  9.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0533-2341906

  10.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  0533-2389837

  11.淄博第四中学       0533-5138877

  12.淄博第五中学       0533-7990290

  13.淄博第七中学       0533-7871761

  14.淄博齐盛高级中学   0533-3180566

  15.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 0533-7868339

  16.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0533-2181969

  17.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0533-3182248

  18.淄博市柳泉幼儿园   0533-2270900

  19.淄博市汇英幼儿园   0533-3158095

  20.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0533-2186389

  21.淄博市齐丰幼儿园   0533-2188430

  22.淄博市齐文幼儿园   0533-2772081

  23.淄博市博文幼儿园   0533-2078158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

 

  附件:1.2024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3.2024年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4.2024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2024年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6.2024年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7.2024年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8.2024年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9.2024年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10.2024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11.2024年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2024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人才招聘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力量,加快推动我区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名硕士及以上专业人才到益阳市箴言中学、益阳市第十六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4年益阳市赫山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在益阳市赫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区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共同参与。

  二、招聘对象

  1.益阳市箴言中学招聘对象为全国师范类高校教育学大类专业应(往)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对应且具有与报考职位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益阳市第十六中学招聘对象为全国高校应(往)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要求所报职位与所学专业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2.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3.普通话等级须达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以上)。

  (二)不予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网址:http://www.yyhsrs.cn:8090报名,并打印报名表(以备试教和资格审查用)。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职位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涉及应聘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咨询电话:0737-4400562(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7-4444915(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网上报名后直接打印);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用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资格复审及考察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各1份,相应学历学位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应届毕业生用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还未发证的,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代替,资格复审及考察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还未发证的用普通话测试点开具的成绩证明代替,资格复审及考察前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其余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地点设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益阳市体育路148号),时间另行通知。

  (四)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试教环节,试教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试教内容为对应学科的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内容,试教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为12分钟。如试教成绩低于70分,则不予录用。每个职位最后一个名次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需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结束后,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试教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试教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环节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在资格审查、体检、复审及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且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自行携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对象与所毕业院校各1份,招聘单位1份)。

  六、聘用管理

  录用后办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享受益阳市赫山区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监督受理电话:0737-2935510。

  八、其他

  本公告由由益阳市赫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组织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各类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4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中小学或职高任教经历(截至2024年8月31日),报考乡镇高中或乡镇小学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最低服务年限:所有岗位聘任人员须在邵东市教师岗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不得申请向邵东市教育系统外调动。所有岗位聘任人员须在本人报考的招聘专业任教满五年(含试用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以此类推),邵东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方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打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该证由师范生所在学校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公章。严格“持证上岗”,所有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岗位的拟聘人员在2024年7月31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凭所在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4.本次招聘岗位面向对象分为“面向社会”“邵东户籍”和“高校应届毕业生”三类。“邵东户籍”是指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在公告发布前具有邵东市户籍。应聘人员需要出具本人或父母或配偶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本人父母户籍在邵东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和当地村(社区)出具的与父母关系证明;配偶户籍在邵东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邵东市教育局认定。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大类中任意一个。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一致。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6.关于普通话证书相关问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遗失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纸质证书考生可登录社会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测试成绩(二甲为87分以上,二乙为80分以上),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150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选岗→审批聘用等。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haodong.gov.cn/)、邵东教育网(http://www.shaodong.gov.cn/sdxjyj/index.shtml)、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aodong.gov.cn/sdsrsj/zwgk/sdzwgklist.shtml)等网络媒体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邵东市城区第二初级中学体育馆(邵东大道与两塘路交叉路口东20米)。

  4.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5.报名程序与资格初审要求:

  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

  ②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邵东市外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报考岗位要求面向对象为“邵东户籍”的需要出具本人或父母或配偶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报考岗位要求有“教学经历”的要提供任教单位加盖公章的教学经历证明(见附件5).

  ③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邵东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

  ⑤现场摄像(10元/人)。

  ⑥采集身份证信息。

  ⑦签字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7.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于2024年5月23日至5月24日凭报名回执单在邵东市城区第二初级中学体育馆(邵东大道与两塘路交叉路口东20米)领取,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8.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例如:语文教师笔试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财务人员对应为财务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体公布。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若某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②面试方式采取试教,以上课方式进行。备课50分钟,上课10分钟。

  ③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邵东教育网、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④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9.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拟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邵东教育网、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考察:体检合格后,由邵东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邵东市教育局核定后,与拟聘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11.拟聘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邵东教育网、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12.选岗:招聘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学校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大小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不在规定时间内选岗和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选岗由邵东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东市委编办负责监督。

  13.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拟聘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邵东市教育局、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东市委编办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入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所有岗位聘任人员须在邵东市教师岗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邵东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④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聘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⑤所有岗位聘任人员须在本人报考的招聘专业任教满五年(含试用期),不得更改任教专业。本次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公开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方案由邵东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邵东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39-2658986(邵东市纪委监察委驻邵东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2689136(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试咨询电话:0739-2728117(邵东市教育局)   

 

  附件1《邵东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初中计划及岗位表

   附件3小学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表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教学经历证明

  附件6邵东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

 

邵东市教育局       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4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8年4月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增补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信息表》规定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更名的,如更名后的专业名称符合《岗位信息表》规定的专业,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汝城县随军家属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5)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学段任一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2024年8月,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汝城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汝城县各类定向培养2024届毕业生;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地点。汝城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汝城县教育局大门直入50米)。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委托报名书,并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委托书上。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9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公布。5月10日(下午4:00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到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5月1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汝城县教育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打印的《2024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两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一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2)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籍查询信息)、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资质证;(3)提交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籍查询信息),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单或者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均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有地域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等能证明其符合地域要求的相应材料;(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组织。在汝城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对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3.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一套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及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领取准考证。笔试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受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需复印报考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面试之后。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后15天左右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查分采用全国高考查分规则。

  (四)面试

  1.面试组织。在汝城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汝城县教育局组织。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

  5.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所使用教材为招聘学段学科汝城县使用教材。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采取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得分(成绩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评分幅度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成绩合成及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入围对象综合排名相同情形,则一并列入体检对象。如因此出现最终招聘对象超过原岗位招聘计划的,则增加原岗位招聘计划数。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七)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精神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选岗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汝城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指在汝城县教育系统服务),其中报考村小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的村小服务满3周年。不是村小岗位的小学教师岗位,也可以由所在乡镇学校安排到村小工作,但不设村小服务年限。

  招聘单位应在汝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如考生因不及时关注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后,在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因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未标注的地方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行风监管办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226907。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0735-8230888。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4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汝城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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