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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13年教师资格证考试补修报名时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惠州市2013年教师资格证考试补修报名时间

关于2013年惠州市第一期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报名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定于近期举办2013年第一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及考试。有关报名培训考试时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学历条件

  报读人员凭有效的毕业证书原件(须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及必须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报名(我市(含县区)公办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如有编制卡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可免学历鉴定证明),其他学历鉴定机构(包括深圳人事局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均无效。国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温馨提示:据了解,广东省内学校证书认证自省学历认证中心受理之日起大概一个月内完成,广东省外学校证书认证自受理之日起大概一个半月内完成(如遇重大节日或特殊情况则需增加更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省验证中心确定,故无法确认准确时间。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惠州代理点: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397288,2399622,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市教育局大院内)、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211569,地址:惠州市紫西岭二巷26号八达楼)。只需鉴定毕业证书。

  报考不同层次的两学所要求具备学历条件详见(附件一)。在校生或者没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及学历鉴定原件的一律不给予报名。

  (二)户籍条件

  1.惠州市户籍(含市内各县区户籍)

  2.非惠州市户籍,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我市(含各县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报名确认时需出示惠州市(含各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请向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240872,地址:惠州市紫西岭二巷26号八达楼)了解人事档案挂靠的相关情况,并开具好相关的人事关系证明,以便现场报名确认。非惠州市户籍且人事档案不挂靠在我市的,不可以报名报读。

  二、网络报名时间与方法

  采用网络报名,名额900人,额满为止,在规定时间内网报不成功或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一律不给予现场确认。

  (一)网络报名开放时间:

  2013年1月7-8日(上午9:00–晚上8:00),其余时间则关闭网络报名系统,逾期网络报名将不受理。

  (二)网络报名系统网址: www.hzjy.edu.cn/jxjy

  登录后,点击开始报名—→填写材料—→提交材料—→自动生成《2013年惠州市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打印出来,打印完成后,方表示网络报名成功及完毕。

  三、现场确认报名、缴费及拍电子照。

  网络报名成功后须进行现场确认报名,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2013年3月7日上午(报名流水编号1-225号)

  2013年3月7日下午(报名流水编号226-450号)

  2013年3月8日上午(报名流水编号451-675号)

  2013年3月8日下午(报名流水编号676-900号)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

  请学员根据自己报名表上的报名流水编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到现场确认,提前或延后者将不给予确认。因要拍电子照,故现场确认时需亲自到确认点办理。

  (二)地点: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麦地路2号)一楼服务大厅。

  (三)现场确认报名材料:1、惠州市户籍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非惠州市户籍者,需提供惠州市(含各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3、学历鉴定证明原件(我市(含县区)公办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如有编制卡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可免学历鉴定证明),4、近期正面免冠标准一寸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二张(请先自行把照片贴在报名表相对应处),5、《报名表》, 6、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前5项缺任一项不给予现场确认报名。

  (四)现场确认报名缴费拍照成功后,请于3月15日登陆 “惠州教育”网站‘教师资格’栏打印《听课证》及课表,打印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3月16日两天。逾期打印听课证将不受理并作放弃培训考试处理。

  四、办班内容及课时

  (一)教育学:32学时。

  (二)教育心理学:32学时。

  五、培训时间及形式

  本期培训采用4个双休日集中授课的形式进行(具体班次、学号、上课时间、地点以3月15日-3月16日“惠州教育”网站‘教师资格’栏上自行下载打印《听课证》和课表为准),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学员学习结束并考试合格后,颁发由惠州市教师培训中心盖章并由惠州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科验证的培训结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及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417号)的规定收费,教育学96元/科,心理学96元/科。此收费不包括课本费用。

  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

 

课程名称

使用教材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日期

教育学

教育学

纲要

王卫东

田秋华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9

12

教育心理学

教师的心理学心理学的教学应用

蔡笑岳

刘百里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9

11

  已报名的学员可到惠州市科教书店(惠城区麦地路2-13号;电话0752-2287380)等书店查询。

  八、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

  (一)网络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4月27日两天,逾期打印以弃考处理。

  (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的为准

  (三)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的为准

  九、注意事项

  (一)培训班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继【2001】8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补修课程班的日常管理,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凡缺课总课时达三分之一(即一天半)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授期间实行严格的请假制度。

  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考勤分占总分数的20%(即20分),考试卷面分占总分数80%(即80分),旷课一天扣考勤分5分,旷课半天扣考勤分2.5分;因特殊原因须请假的,需有合理理由的请假条(按请假条模板(附件二)打印并加盖单位的公章,并且必须有假条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请病假需附医院病例证明,请假(含事假和病假)一天扣考勤分2分,半天扣考勤分1分,请注意!请假也等同于缺课!

  (三)考试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只能重新报读、培训及考试。

  (四)该培训结业证书惠州市内有效,其他地方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办理。

  惠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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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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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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