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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50名

  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制度,针对我区中小学教师缺编状况,根据并人社发〔2012〕3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编制内教师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
一、招聘原则
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150个(见《2013年小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
5、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在职优秀教师岗位人员,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均在十年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本岗位国家规定的有关条件,并获得当地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特级教师或省级模范(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等相结合的方式。
四、相关规定
(一)本区编制内在职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已就业在职人员报考时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区外在职教师还需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三)本区外毕业生须在改派期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聘用人员性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学科需求聘用,凡被聘用的教师在本人志愿的原则下,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的从教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小店区政〔2013〕52号文件进行管理;招聘的在职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三)聘用的教师统一实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政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执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当聘用人员因解聘辞聘解除与聘用学校的聘用合同关系后,将不再享受该岗位工资。
(四)聘用的教师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其应缴纳的保险费由学校代扣代缴。
(五)凡被聘用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五年内不得在本区其他学校另聘。
(六)聘用的在职优秀教师根据岗位统一实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政策。
六、招聘步骤
招聘步骤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七个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公告时间:2013年8月28日—2013年9月5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9月 6日—-9 月 10日
报名地点: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
若全日制毕业生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不足或达不到3:1(在职优秀教师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不足或达不到2:1),要减少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达到3:1(在职优秀教师2:1),将减少、取消的岗位数调整到其他需求岗位。如招聘岗位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在职优秀教师2: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取消的岗位数调整到其他需求岗位。考生报考岗位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从网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毕业生报名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就业的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区外在职教师还须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3)区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加盖主管教育部门公章)、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荣誉称号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4)以上所有证件须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3、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可随时取消资格。
4、缴费
考务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90元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格一律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时现场数码照相。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的姓名须与第二代身份证姓名一致。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专业知识包括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学科知识;公共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综合(含教师职业道德、学科理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笔试计分:
(1)本次招聘笔试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公共理论100分。
(2)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报考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3、报考人员于 9月14 日15:00—18:00到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9 月15日上午
专业知识:8:00—10:00
公共理论:10:30—12:30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在职优秀教师报考同一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7、9月18日,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于9月18 日15:30—18:00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凭准考证抽取面试日期签,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办法及面试科目教材见附件3、4)
2、面试时间:9月25日—9 月29 日
面试地点:小店区小店街道中心校第一初级中学
3、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办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
4、报考计算机维护人员面试采取面对评委“操作+答辩”办法,主要考查其计算机维护实践能力、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面对评委操作时间为15分钟,现场抽取答辩课题,答辩5分钟。
5、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评委亮分后考生本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拒签,视面试成绩为0分。面试成绩12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6、如某招聘岗位面试时出现只剩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高于140分以上。
7、9月30 日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公布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根据其总成绩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四个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学历的高低、是否师范院校毕业、笔试成绩的高低、面试成绩的高低。如以上四个条件依次比较后仍然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10月9日上午8:00(空腹到区教育局门口集中)。
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取消资格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10月14日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学科岗位分别安排到相应学校。
凡在规定期限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改派、派遣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和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小店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组,具体制定笔试、面试、体检等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执行。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实施全程监督,并受理相关举报事宜。
八、本公告由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小店区监察局: 0351— 7174149  
咨询电话:小店区人事局: 0351—7176262        小店区教育局: 0351—7174823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50名 点击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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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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