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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50名

  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制度,针对我区中小学教师缺编状况,根据并人社发〔2012〕3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编制内教师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
一、招聘原则
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150个(见《2013年小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
5、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在职优秀教师岗位人员,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均在十年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本岗位国家规定的有关条件,并获得当地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特级教师或省级模范(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等相结合的方式。
四、相关规定
(一)本区编制内在职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已就业在职人员报考时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区外在职教师还需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三)本区外毕业生须在改派期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聘用人员性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学科需求聘用,凡被聘用的教师在本人志愿的原则下,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的从教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小店区政〔2013〕52号文件进行管理;招聘的在职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三)聘用的教师统一实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政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执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当聘用人员因解聘辞聘解除与聘用学校的聘用合同关系后,将不再享受该岗位工资。
(四)聘用的教师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其应缴纳的保险费由学校代扣代缴。
(五)凡被聘用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五年内不得在本区其他学校另聘。
(六)聘用的在职优秀教师根据岗位统一实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政策。
六、招聘步骤
招聘步骤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七个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公告时间:2013年8月28日—2013年9月5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9月 6日—-9 月 10日
报名地点: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
若全日制毕业生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不足或达不到3:1(在职优秀教师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不足或达不到2:1),要减少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达到3:1(在职优秀教师2:1),将减少、取消的岗位数调整到其他需求岗位。如招聘岗位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在职优秀教师2: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取消的岗位数调整到其他需求岗位。考生报考岗位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从网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毕业生报名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就业的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区外在职教师还须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3)区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加盖主管教育部门公章)、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荣誉称号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4)以上所有证件须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3、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可随时取消资格。
4、缴费
考务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90元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格一律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时现场数码照相。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的姓名须与第二代身份证姓名一致。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专业知识包括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学科知识;公共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综合(含教师职业道德、学科理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笔试计分:
(1)本次招聘笔试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公共理论100分。
(2)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报考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3、报考人员于 9月14 日15:00—18:00到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9 月15日上午
专业知识:8:00—10:00
公共理论:10:30—12:30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在职优秀教师报考同一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7、9月18日,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于9月18 日15:30—18:00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凭准考证抽取面试日期签,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办法及面试科目教材见附件3、4)
2、面试时间:9月25日—9 月29 日
面试地点:小店区小店街道中心校第一初级中学
3、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办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
4、报考计算机维护人员面试采取面对评委“操作+答辩”办法,主要考查其计算机维护实践能力、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面对评委操作时间为15分钟,现场抽取答辩课题,答辩5分钟。
5、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评委亮分后考生本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拒签,视面试成绩为0分。面试成绩12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6、如某招聘岗位面试时出现只剩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高于140分以上。
7、9月30 日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公布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根据其总成绩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四个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学历的高低、是否师范院校毕业、笔试成绩的高低、面试成绩的高低。如以上四个条件依次比较后仍然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10月9日上午8:00(空腹到区教育局门口集中)。
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取消资格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10月14日在小店区第一中学操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学科岗位分别安排到相应学校。
凡在规定期限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改派、派遣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和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小店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组,具体制定笔试、面试、体检等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执行。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实施全程监督,并受理相关举报事宜。
八、本公告由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小店区监察局: 0351— 7174149  
咨询电话:小店区人事局: 0351—7176262        小店区教育局: 0351—7174823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太原市小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50名 点击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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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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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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