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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决定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范围,在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西、海南等6个省市区试点基础上,扩大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为试点省,纳入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第三批改革试点工作范围
  为做好首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点工作,8月30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济南召开了2013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工作会议。教育部考试中心专项考试工作管理处处长余仁胜、副处长鱼杰、张宝发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对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培训。山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承祥到会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提前准备,周密部署,确保首次开考平安、顺利、圆满完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张志朴主持会议并介绍了该省前期考试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考务和信息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山东省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会议
 

山东省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会议
 

山东省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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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相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3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2年、2023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八)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1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

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8日12: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8日期间每天9:00—17: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23日9:00—5月28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9日12:00。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均需要是原件扫描件,主要包括:

1.2024年毕业生

(1)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生证;③应届毕业学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⑥教师资格证书;⑦应届毕业学段课程成绩单;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应届毕业学段课程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网签的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3.其他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三)网上确认

2024年5月28日12:00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85182102、85181412。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和材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选定后其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岗位核减核销情况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进行公布。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29日14:00—17:00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等信息须与毕业证书等材料完全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9:00—6月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人员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6月上旬在报名系统公布,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等信息,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另行公告。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09、12、18、20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告。

3.对体检合格人员(09、12、18、20岗位完成选岗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选岗、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104。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8518141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pdf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按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邓州市2024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在邓州市教体局确认点申请认定2024年第一批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的人员。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果。

二、领取时间

2024年5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三、现场领取地点

邓州市湍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6号教体局窗口。咨询电话:0377-62168651 

四、注意事项

1.请领取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随后到邓州市湍北政务服务中心502室领取。)

2.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考生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如果考生身份证无法提供,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将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办理领取业务。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下发,请申请人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4.现场办理邮寄的证书将于5月21日寄出,请申请人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及时接收快递。每个邮政专递里面放有:教师资格证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切勿丢失,及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存档)。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第一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ksbm.qhdrsj.gov.cn、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lxzf.gov.cn/、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通告。

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笔试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均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现服务于各县区的人事代理教师)应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未按时提交或瞒报、造假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河北昌黎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要求执行。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交费通过微信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clxdyzx/index.html#/index

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17:00。

考生应了解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即2024年5月24日17:00后系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均视为放弃报名,责任自负。

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一张试卷,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

《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高考内容)和教学设计。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

笔试地点:河北省昌黎县。

笔试具体安排将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笔试结束3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将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能够证明自己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比例不足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进行面试。因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人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河北省昌黎县。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4.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面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5.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审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复审、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4.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待认定”,即可报名;在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335-202289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335-2608801(县纪委监委)

附件:河北昌黎第一中学2023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xls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京籍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京籍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

2023年9月1日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取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回国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非京籍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求报考岗位最高学历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因身体等特殊原因除外);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条件。

(四)京籍社会人员

取得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社会人员,符合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年龄条件。

1.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7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京籍社会人员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要求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上岗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与之对应的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例如:持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语文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

(五)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七)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9:00至5月30日(星期四)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hidaoshu.cn/examination),自行注册、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怀柔区教委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并注意短信反馈,资格初审通过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怀柔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报名成功考生须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3.笔试时间安排、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4.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随笔试成绩公告一同发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公告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确定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及面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总成绩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成绩确定名次;主考官成绩仍相同的,将通过加试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作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认定标准为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

(三)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6至10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区教委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咨询电话:010—69623205(王老师)

咨询时间:8:30—11:30,13:00—17:30(工作日)

附件: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事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以及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80名。具体岗位设置、人数详见《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

二、招聘原则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岗位公开、自愿申报、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

专业及其他条件严格按照《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表)。现聘用在各学校且聘期满一学期及以上、专业未列入《靖边县2023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范围的一线教师,可根据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报名(需提供教体局相关证明)。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2.户籍条件:应聘小学和幼儿园岗位须为靖边县户籍(户籍以2023年12月31日(含)前落户为准);中学岗位户籍不限制。

3.学历条件:幼儿园和小学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中学为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靖边县教育教学一线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公办学校临聘人员(需出具相关文件或单位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金牌运动员报考小学体育岗位不受限制,但在校未毕业人员不能报考)。取得高学段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岗位资格证书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

6.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

五、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www.jingbi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通过网址:ks.jingbian.gov.cn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同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现场报名,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08:00至6月5日18:0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靖边县标准化创业中心(新车站对面)。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核减信息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准考证打印,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通过网址:ks.jingbian.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日期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在本县设考点,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将及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4)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本次招聘考试最低分数线为报考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平均成绩的60%。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面试结束后,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各项考试成绩和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从该招聘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递补,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待遇及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备案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首次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或自动辞职者,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聘期内不得调离县教体系统。聘期满五年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学校间调动。

(二)聘用人员与所在学校和教体局签订劳务合同。

(三)聘用人员与正式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四)聘用期间,由教体局和学校负责日常管理,与公办教师同考核同奖惩,实行学期考评,学年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一进行。聘期内经学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者进入下一年度聘用,凡不履行劳务合同或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务合同、不再续聘。若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或自愿辞职者,须履行解聘手续。

(五)凡符合职称评聘条件者,根据学校空岗情况,与学校公办教师一同考核排名,按社会人员评聘职称及晋级晋档。

(六)聘用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符合靖边县农村教师选调进城任教条件的,可申请选调任教。

八、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考生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照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拟聘用人员须接受人社局、教体局的分配。

(三)本次考试不确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四)本次考试的笔试、面试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考试全过程。

附: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pdf

靖边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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