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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清河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部分学校学科师资短缺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专业教师。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2008—2013届全日制二本(高中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所报考的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铁岭市户籍(音乐、美术学科不限户籍)。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学校4个,招聘岗位17个。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岗位条件请查阅附表《2013年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恪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章程,服从学校安排。
  3、为人诚实正直,具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3.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 9月11日—9月16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清河区人社局干部股(区政府407室)
  (三)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本人人事(学生)档案、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2、本次招聘应提供的材料和证件均要有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者须对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4、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式三张,考务费200元/人。
  5、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时,将取消或消减该招聘计划。
  五、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以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为准。
  (一)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教育理论知识(物理、英语、生物要加入学科专业知识)。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教学能力测试、教学基本功和专业技能测试、教案设计、试讲等。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分100分。拟录取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同时拟录取人员结合自身资格条件和个人意愿,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绪。
  报名咨询电话:024-72115125。
    特此公告。
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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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招聘教师320人公告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320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以及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面向本市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具有宝坻区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宝坻生源户口迁入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7.具有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9.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职位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为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定向服务期限为五年。边远乡镇包括:新安镇、牛家牌镇、黄庄镇、尔王庄镇、大钟庄镇、大唐庄镇、大白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大口屯镇、王卜庄镇、新开口镇、林亭口镇。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9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6:00结束。

缴费: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5月16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2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试卷组成为2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8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到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需提交天津市或宝坻区生源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5)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5日(含)前,并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

(8)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后按以上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以及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同学科岗位试讲内容相同。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依据指定曲目按要求展示(主考方提供电子琴)。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4.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6.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阶段。同时,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及入职手续。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宝坻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备案、聘用手续。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并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内江师范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5月12日(具体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
内江师范学院(高桥校区)明德楼。

三、考试入场通道
从学校南、西大门进入,根据路标指示到达明德楼外排队,按照保安指挥到明德楼B101存放随身携带的物品。

四、面试赴考事项

1. 考生从内江师范学院(高桥校区)南、西大门进入,请根据考试引导标识,到达考试区域。进入校园的各类机动车辆请按照保卫指挥停放,缓慢行驶且禁止鸣笛;建议考生尽量不开车。请合理安排好自己面试行程,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面试入场。

2.考生须持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点,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相机、电子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教辅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随身物品可交由物品寄存处存放,或自行妥善保存。

4. 面试结束后,按照地面标示尽快离开考场区域,不得在考场内外喧哗、聚集、逗留。
       

内江师范学院
2024年5月9日

重庆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至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

参加面试时只能携带一张准考证,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有部分考区在5月11-12日两天举行面试,其中5月11日是工作日,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严惩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4年6月14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24年6月14日10:00至2024年6月18日17: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2.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4年6月14日至6月23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3.超过申请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为确保2024年岳阳楼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岳阳楼区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3. 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岳阳楼区行政区域内(含经开区、南湖新区)。

3.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人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认定当年体检合格(岳阳楼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体检医院为岳阳市中医医院)。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网上申报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次:上半年6月3日08:00—6月24日17:00;下半年时间待定。

2. 申请人须在本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按规定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县区(市)教育(体)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体)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获得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省直管县,其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认定以上三类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 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5.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二)材料确认

申请人在本机构规定的申报时间(上半年6月3日08:00—6月24日17:00;下半年时间待定。)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③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岳阳楼区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体检机构是岳阳市中医医院(医院地址在岳阳楼区枫桥湖路)。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注: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三)证书颁发

岳阳楼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1.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 咨询电话:8870810(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8870805(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附件: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岳阳市岳阳楼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00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及该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4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即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一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二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区教育局在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④教师资格证;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龙岗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区教育局将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龙岗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龙岗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龙岗区教育局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另有规定外,招聘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及学科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首页>部门网站>教育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http://www.lg.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十)咨询电话。

  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招聘岗位表》及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附件5)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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