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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2013年招聘教师145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2013年招聘教师145名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有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教师、医务、财会等行业工作人员共3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都应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执业(职称)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附件1《南江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
4、单位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征得原单位所在地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3日至9月16日(周六、周日照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
南江县人社局七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1《职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职位。报考统一招考职位的报名时不需报具体单位,待拟聘后按规则自主选岗,具体统一招考职位的选岗单位在公布拟聘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执业(职称)证书应与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程序
1、报名者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持证件材料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装入: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职称)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和执业(职称)资格条件,均以本人学籍档案、文件确认、官方网站备案查询的为准。
2、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取笔试费50元。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附件1《职位表》要求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3年9月25日前通过南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njrsj.gov.cn/)公告。招聘职位被取消的,其报名所缴费用将通过银行卡退回。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此次公招只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各职位考试总成绩折合办法见附表1《职位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2013年9月28日上午9:30-11:00
专业科目:2013年9月28日下午2:30-4:00。
2、笔试考场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具体考室考前见考场分布图。
3、笔试范围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为100分,教师职位笔试范围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余职位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范围见附件1《职位表》。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njrsj.gov.cn/)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按笔试成绩公布时的公告要求申请查分。
七、体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职位最后一名若总成绩并列相同,按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再加面试(其他环节递补时出现此情形也照此执行)。
乡镇综合业务人员职位先在符合定向招聘条件人员中按上述办法确定体检对象后,再在该职位其余考试人员中按上述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愿参加复检的视为弃权。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职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人社局将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nj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设置相同条件实行统一招考的同一专业职位,在公示期间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下发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如系单位在职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南江县纪委 0827-8222262)。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0827-8225299),人才资源股(0827-8227499)。
2013年9月3日
附件:1.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2013年招聘教师145名 2013下半年招聘职位表
2.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2013年招聘教师145名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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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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