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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共225名。为确保此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6.报考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时年龄要求为:男1954年12月 31日后出生,女1959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其他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7.资格条件
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合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计划表》
(1)考生的学历、专业或职业资格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职业资格同时一致。
(2)2013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由学校出具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但聘用时必须提供原件。
(3)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年限。基层工作年限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年限。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基层工作年限,所有工作年限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果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 9 月 4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处理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合浦县辖特岗教师及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银行缴费(也可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由县招聘主管机关负责,主管部门协助。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请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www.bbwrl.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与原件相符,学历、专业、年龄、户口、身份证、身体条件、证书等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如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考试成绩作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填写《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 9 月 13 日—  9  月 20 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人事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  9 月 13 日—  9 月  23 日。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邮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按规定按时将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共110元,报考其他岗位共60元)存入指定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合浦县廉东大道支行 ,户名:合浦县人才市场,账号:20-717401040000196,存款后务必保存好存款回执单(现场缴费请到人才市场三楼办理缴费手续),以此作为已缴报名费和考试费的凭证。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将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必须打印出照片)、存款回执单、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工作证明、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合浦县人才市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东大道198号人才大厦三楼,邮编536100,信封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
缴纳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直接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2013年 9 月 13 日—  9 月  25 日。
有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 9  月 25 日前由本人亲自携带加分材料进行审核。
2013年 9  月 26 日(含 26 日)以后送达或邮寄材料均作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时间
已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3年 10  月 16  日— 10  月 19  日。
三、照顾加分
(一) 属于合浦县高中学校2005年以来招聘的(以县人社局(原人事局)、教育局、学校、本人四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凭证)在县人才市场办理挂靠的在岗教师,报考本校岗位时可获得教龄、评优及任职照顾加分,报考其他岗位不予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任教每满一学年加1.5分;
2.任班主任每满一学年加1.5分;
3.任学校中层领导、年级长或教研组长加3分(同时任中层领导、年级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取最高一项加分);
4.获县级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加2分,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加5分(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加分)。
以上照顾加分累计最高不能超过10分。
(二)报考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的可享受以下照顾加分:
1.教龄加分:20年以下(含20年)教龄的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加1分;21年至25年教龄的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加1.5分;26年教龄以上的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加2分。
2.任职加分:曾任学校中层领导的加3分;曾任校级领导的加5分。以教育局、乡镇党委(政府)任职文件为准。
3.职称加分:初级职称的加8分,中级职称的加12分,高级职称的加18分。
4.奖励加分:
获得国家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30分;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20分;获得市厅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15分;获得县、市局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10分,如上述多次获得加分条件者,只取最高一项。
以上的照顾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能超过80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只设笔试)。笔试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教育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面试由县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各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试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779-7213933。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要求:招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但确需开考的,须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2013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为:
8:30—10:00 《教育学》、《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的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公布。
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3年 11 月 10 日前。
(二)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对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但确需要面试的岗位,须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方可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公布,并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的原件,经县招聘主管机关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所列的学历层次必须与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资格要求的证书)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县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方案及面试时间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5.经北海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与体检
高中教师岗位的考核与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小学教师A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教育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总成绩都相同,以《教育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其他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经考核(含计生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一)考核
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计生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核人选函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培训、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聘用期限为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四)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必须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联系电话:0779-7216398(合浦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2013年合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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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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