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共225名。为确保此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6.报考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时年龄要求为:男1954年12月 31日后出生,女1959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其他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7.资格条件
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合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计划表》
(1)考生的学历、专业或职业资格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职业资格同时一致。
(2)2013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由学校出具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但聘用时必须提供原件。
(3)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年限。基层工作年限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年限。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基层工作年限,所有工作年限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果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 9 月 4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处理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合浦县辖特岗教师及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银行缴费(也可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由县招聘主管机关负责,主管部门协助。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请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www.bbwrl.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与原件相符,学历、专业、年龄、户口、身份证、身体条件、证书等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如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考试成绩作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填写《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 9 月 13 日—  9  月 20 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人事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  9 月 13 日—  9 月  23 日。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邮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按规定按时将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共110元,报考其他岗位共60元)存入指定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合浦县廉东大道支行 ,户名:合浦县人才市场,账号:20-717401040000196,存款后务必保存好存款回执单(现场缴费请到人才市场三楼办理缴费手续),以此作为已缴报名费和考试费的凭证。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将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必须打印出照片)、存款回执单、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工作证明、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合浦县人才市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东大道198号人才大厦三楼,邮编536100,信封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
缴纳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直接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2013年 9 月 13 日—  9 月  25 日。
有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 9  月 25 日前由本人亲自携带加分材料进行审核。
2013年 9  月 26 日(含 26 日)以后送达或邮寄材料均作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时间
已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3年 10  月 16  日— 10  月 19  日。
三、照顾加分
(一) 属于合浦县高中学校2005年以来招聘的(以县人社局(原人事局)、教育局、学校、本人四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凭证)在县人才市场办理挂靠的在岗教师,报考本校岗位时可获得教龄、评优及任职照顾加分,报考其他岗位不予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任教每满一学年加1.5分;
2.任班主任每满一学年加1.5分;
3.任学校中层领导、年级长或教研组长加3分(同时任中层领导、年级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取最高一项加分);
4.获县级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加2分,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加5分(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加分)。
以上照顾加分累计最高不能超过10分。
(二)报考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的可享受以下照顾加分:
1.教龄加分:20年以下(含20年)教龄的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加1分;21年至25年教龄的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加1.5分;26年教龄以上的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加2分。
2.任职加分:曾任学校中层领导的加3分;曾任校级领导的加5分。以教育局、乡镇党委(政府)任职文件为准。
3.职称加分:初级职称的加8分,中级职称的加12分,高级职称的加18分。
4.奖励加分:
获得国家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30分;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20分;获得市厅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15分;获得县、市局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10分,如上述多次获得加分条件者,只取最高一项。
以上的照顾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能超过80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只设笔试)。笔试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教育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面试由县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各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试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779-7213933。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要求:招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但确需开考的,须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2013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为:
8:30—10:00 《教育学》、《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的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公布。
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3年 11 月 10 日前。
(二)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对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但确需要面试的岗位,须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方可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公布,并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的原件,经县招聘主管机关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所列的学历层次必须与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资格要求的证书)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县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方案及面试时间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5.经北海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与体检
高中教师岗位的考核与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小学教师A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教育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总成绩都相同,以《教育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其他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经考核(含计生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一)考核
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计生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核人选函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培训、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聘用期限为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四)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必须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联系电话:0779-7216398(合浦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2013年合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计划表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东丽区招聘教师(校医)100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校医)10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天津市户口(包括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被辞退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4年5月7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9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规范,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6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占比90%,教育综合知识占比1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截至7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或正在认证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如:党员证明、专业方向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选岗

在总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召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对于在面试之后的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网站,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所属学校编制和职专、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职业中专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学科岗位分A、B、C三类。其中B类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报考B类岗位须现从事相应学科、学段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学年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

户籍所在地或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45人,其中中小学在编人员113人,招聘人员控制总量职专人员3人、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人员27人,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槐荫区机关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人员2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8:00-5月17日16:00

查询和初审: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笔试考务费标准为40元/人。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6日16:00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 hyqjyjrsk@jn.shandong.cn。

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为学前教育、中小学及中职两类,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其中,学前教育还增加学前教育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5月25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本人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生成打印);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③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2《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同时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按B类岗位报名人员,除提交《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还需提交相应岗位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交保单位仅限定为合同的签订单位、或者是合同签订单位委托的交保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三种材料的时段要求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高水平运动员需提供提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入学当年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公示名单或毕业高校出具的证明;⑧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⑨退役军人退役证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由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面试缴费标准为70元/人。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未按要求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由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为技能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组、同学段、同学科(同专业方向)、同岗位类型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和选岗范围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和选岗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和选岗

(一)考察体检。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岗位选择。幼教等岗位需要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岗位选择。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槐荫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取得拟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槐荫区教体系统。

七、补充说明

1.所有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要求和通知均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和相关考试现场均无停车场,无人看管相关车辆,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5.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1255674(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以及岗位表上各单位咨询电话。

附件1: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doc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现将我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日期为5月29日至6月18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认定报名”或“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和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

2. 受理确认: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于6月19日前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电子材料清单》(附件1)的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其中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发送至邮箱2580331196@qq.com,认定高中教师资格(含中职)的发送至邮箱121201298@qq.com。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高中语文+张三+报名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认定的人员另行通知)。自行体检的视为无效,未在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2023年6月24日(星期 一)上午6:50开始

体检地点:天台县中医院(劳动路355号)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

具体的体检要求见《天台县2024年(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附件2)

注:体检时须带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一致),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在体检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4.审核认定:拟认定信息将于7月10日左右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中“行政执法”一栏下的“行政许可”)公示。

5.发证:申请者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位申请人进行网报时,务必在“通讯地址”一栏中写上有效投递的地址。

注:1.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二、联系电话:0576-83171039、83173979

附件: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电子材料清单

2. 天台县2024年(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天台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电子材料清单
附件2
天台县2024年(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间
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6:50开始
体检地点:天台县中医院(劳动路355号)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
二、体检程序
1.凭身份证到五楼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
2.体检费289.56 元(因体检项目不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付 402.61元)。缴费为群收费。(先加微信好友:13586062996,请备注:姓名+教师资格/幼师资格),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按医院发的体检指引单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去各科室检查(心电图、胸片(放射科)、B超、送尿样、抽血、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口腔科);
4.交体检表:五楼体检中心。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带上本人身份证;
2.每人带一支黑色水笔,用于填表;
3.须空腹参加体检,建议随身携带小餐点;
4.女性不穿裙子和丝袜,不戴有钢圈文胸;
6. 如有未合格的项目,将给予一次复检机会,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3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1.申请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指自签发日期算起,一年内视为有效期,即证件状态显示“正常”即为有效期内)在我县的社会人员;
②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③部队驻地在我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2.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3.认定机构的选择。
①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应选天台县教育局。
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应选台州市教育局。
4. 网报提交页面上的“现场确定点”的选择:以天台籍、在天台居住或部队驻地在天台的所有申请人均选择“天台县教育局”。申请人在报名成功后,须于6月19日前及时将相关材料扫描成1个PDF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认定机构在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一年内对有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6.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7.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8.审核认定。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的申请人将于7月10日左右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9.证书的发放。申请者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位申请人进行网报时,务必在“通讯地址”一栏中写上有效投递的地址。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领取证书,建议选择快递的方式。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9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判定。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一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二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在资格复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复查。

  1.所需材料: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网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区教育局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另有规定外,招聘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0755-8821957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4.附件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docx

5.附件5: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09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内含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生2个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4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其中2024届应届毕业生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网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区教育局将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另有规定外,招聘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

  (十)具体咨询电话

  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2

  福田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内含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生2个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附件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docx
附件5: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