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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69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锦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69人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用人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3日(含)至1995年9月13日(含)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详见职位信息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为××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年7月31前当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职位要求的外语、计算机、职称、教师资格、普通话等证书取得时间要求在2013年9月13日(含)之前。
招聘职位有户籍限制的取得相应户籍的时间要求在2013年  9月13日(含)之前。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辽西人才在线(www.lxrc.com.cn)查询。。
咨询电话:0416—3872388。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9月13日9时至9月20日12时登录锦州人事信息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报考下列职位人员需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再登陆上述网站报名:
(1)报考辽沈战役纪念馆宣教部讲解员职位人员,须于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到辽沈战役纪念馆办公楼(地址:北京路五段1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报考锦州市博物馆讲解员职位人员,须于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到锦州市博物馆(地址:古塔区北三里1号,大润发超市南门对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报考锦州市群众艺术馆声乐辅导员职位人员,须于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17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到锦州市群众艺术馆(地址:中央大街三段20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将在锦州人事信息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9月14日至20日登录锦州人事信息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3年9月14日9时至9月21日16时重新登录锦州人事信息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每人100元,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24日9时至9月28日8时登录锦州人事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940682831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对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的 1:2的开考比例(辽沈战役纪念馆宣教部讲解员;锦州市博物馆讲解员;锦州市群众艺术馆声乐辅导员;凌海市、太和区、古塔区教师职位为1:3),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定期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招考职位在锦州人事信息网上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二科: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全部为客观试题,总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查询。
四、面试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公布的面试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公示。
2、资格审查(复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于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经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的相关事宜经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辽沈战役纪念馆宣教部讲解员、锦州市博物馆讲解员、锦州市群众艺术馆声乐辅导员、凌海市、太和区、古塔区教师教师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2013年度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附件:
2013年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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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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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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