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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富锦市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9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富锦市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90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编办黑龙江省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67号)文件精神,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实施,依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黑教人〔2007〕136号)文件精神,特此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共招聘90名幼儿教师,其中:
市中心幼儿园招聘48名
大榆树镇幼儿园招聘15名
锦山镇幼儿园招聘14名
兴隆镇幼儿园招聘13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范、专业对口的原则;任人唯贤、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爱心和责任心,愿意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幼儿园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才艺俱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二)学历要求
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幼师、音乐、美术、舞蹈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放宽到中专学历。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32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以户口簿和身份证为准。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五)报名比例要求
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人员。
4、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发布公告:2013年 9月 19 日至10月 8 日在富锦政府网和富锦教育信息网及富锦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10月 9日 至10 月13 日 ,8点至16点
(三)报名地点:富锦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
1.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报名,如: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名同时填报志愿。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带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并填写《报考登记表》一份。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本次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且三年之内不得报考。
六、招考办法
    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分,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方法、科目及范围
由市教育局、监察局共同组织统一命题考试。笔试内容根据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原则上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材选用幼儿园当前使用的黑龙江省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11年9月1日])。
    (二)面试、考核
1、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2、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所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富锦政府网和富锦市教育局信息网上公布。
3、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
面试工作考官由相关学科专家共同组成,现场抽签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计时员、计分员、核分员、协调员、监督员各1人,监督员、计时员由市监察局派人担任。
4、面试内容(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分为以下几方面:
(1)、教学技能考核(50分)
  撰写教案(25分):应聘人员根据随机抽取内容在30分钟内撰写一个课时的大班教案(15分钟);面试领导小组为考生提供相应课本及场所。
  说课(25分):考生根据自己撰写的教案,对照相应的幼儿教育理论和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实际进行说课,限时5分钟。
(2)、个人素质考核(50分)
  A、键盘、声乐(20分):自选一首歌曲边弹边唱,限时5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B、舞蹈(15分):自选一个民族舞表演,限时5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C、美工(15分):抽取主题进行绘画,限时20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数为面试成绩。
5、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6、面试工作的其他事项
(1)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进行验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工作人员宣读面试纪律、规则。
(2)面试正式开始后15分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弃权。
(3)按照有关规定,面试时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七、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富锦政府网和富锦教育信息网上发布具体通知,请考生适时关注,否则影响考试,后果自负。考务费按有关标准收取。
八、体检考核
1、确定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与面试成绩总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志愿和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体检与考核。
2、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看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品行不端等行为。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都合格且成绩相同者,依次:学历高的优先;重点院校(一表)毕业生优先;富锦籍考生优先;如再出现分数相同者可进行加试。
4、照顾政策: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享受加分政策,即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幼儿园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幼儿园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可再相应增加2分。
考核由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另定。
九、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富锦政府网和富锦教育信息网及报名地点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情况,由监察局进行核查。因公示未通过产生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须在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视为放弃。
十、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聘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由市人社局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工作不需要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大榆树镇中心幼儿园、锦山镇中心幼儿园2012年4月份招聘的临时幼儿教师也参加统一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一)报名招聘人员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个人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严守考试纪律。出现违规行为,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聘工作各项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严守秘密,严禁徇私舞弊,因违反工作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人社局进行全程监督。

富锦市2013 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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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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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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