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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2013年9月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2013年9月教师招聘简章

经宣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高中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聚集到我县教育、医疗卫生和环保领域,确保我县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47名、高中教师2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幼儿教师招聘条件
1、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
②具有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满足下列条件的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毕业生:
①幼教专业;
②具有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高中教师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县一中教师岗位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县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需具有报到证;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三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且有突出教学成绩的在编教师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具体岗位专业要求。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报到证未被派遣过;
2、临床医学、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技和公共卫生岗位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剂、护理岗位需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五)环境监测人员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到证;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正式派遣过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截至报名日期);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展示)、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宣化县政府网(www.zjkxh.gov.cn)、宣化县党建网(www.xhxdj.zjkdj.gov.cn)、河北人才网(www.hbrc.cn)、张家口日报、宣化县电视台、宣化县讯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 日—9月30 日。
2、报名地点:宣化县人社局四楼(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路42号1号楼)。
3、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4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笔试考务费100元。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则取消此岗位的招聘或减少招聘名额。
(三)考试
1、笔试
(1)幼儿教师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2)高中教师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技专业理论知识。
(4)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环境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当某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计划聘用人数1:1.5的,则参考人员均进入面试;当参加笔试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考生笔试成绩高于60分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
1、幼儿教师面试(专业技能展示)内容:评委提问和考生才艺展示,内容包括唱歌、跳舞、手工、弹奏。
2、高中教师面试内容: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按要求进行相关教学内容的试讲。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类别要求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提问及操作。
4、环境监测技术人员面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类别要求对考生进行提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不予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政审、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用人员报考单位性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工龄从正式聘用之日算起,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均在如下指定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河北人才网(http://www.hbrc.cn/)
宣化县政府网(http://www.zjkxh.gov.cn/)
宣化县党建网(http://xhxdj.zjkdj.gov.cn/)
3、本简章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未尽事宜由宣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电话:0313-5970109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313-3382569

宣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3日

附:《宣化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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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2025年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于2025年12月赴东北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应聘人员可通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qdh.gov.cn/)查阅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1、2-2、2-3)。

  参与今次招聘的城区中学包括肇庆鼎湖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高级中学、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实验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桂城初级中学、肇庆鼎湖泰来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凤凰学校(初中部)等8所学校;乡镇中学包括肇庆市鼎湖区永安初级中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初级中学、肇庆市鼎湖区沙浦初级中学等3所学校;城区小学包括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小学部)、肇庆市鼎湖区凤凰学校(小学部)、肇庆新区华侨城小学、肇庆新区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逸夫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迪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水坑一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乡镇小学包括肇庆市鼎湖区沙浦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新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莲塘小学等5所学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6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5年12月12日)。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8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考点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于2025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8日17:30期间登录以下网址进行报名;  

  (1)https://v.wjx.cn/vm/rXfpA3q.aspx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2)https://v.wjx.cn/vm/O6NydF8.aspx(湖北师范大学考点)

  (3)https://v.wjx.cn/vm/ecs0Lu5.aspx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现场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宣讲时间、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宣讲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08:30-10:3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多功能室。

  (2)宣讲:招聘单位情况宣讲

  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10:3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多功能室。

  2.湖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宣讲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8:30-10:30;

  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4。

  (2)宣讲:招聘单位情况宣讲

  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30;

  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4。

  3.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宣讲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08:30-10: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老图书馆101室。

  (2)宣讲:招聘单位情况宣讲

  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老图书馆101室

  4.现场资格

  现场确认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除外),复印件按以下顺序叠好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2025年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报考人员自行从公告中下载并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个人简历;

  (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学业成绩表(提供教务处盖章的历年平均学分绩点或平均分);

  (5)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6)研究生学历报名应聘人员要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7)提供具有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5),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空白版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下载电子就业协议模板,省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本校就业处提供的空白版《三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9)大学在读期间所获得与报考专业有关的个人获奖证书及专业考级证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报名及发准考证。现场不收取没有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岗位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12月23-24日,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2)湖北师范大学:12月26-27日,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

  (3)湖南师范大学:12月29-30日,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老图书馆101等室。

  各考点笔试的具体地点、时间以现场准考证公布为准,请留意准考证的考试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采取闭卷考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现场张贴公布。

  (3)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因笔试同分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时,则同一报考岗位且在规定比例排名内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1)面试以模拟上课和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体育(自带教具)、美术(招聘方提供画纸)、音乐学科(自带乐器)、信息技术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入围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集中签到,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后,依次进行考核。

  4.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4个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60%;

  (2)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为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面谈与签约

  (一)确定入围面谈人员。考试结束后,各学科岗位在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谈应聘人员,若无收到通知的,视为不入围面谈;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二)面谈。招聘工作小组约谈入围应聘人员,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签约。符合聘用条件并同意面谈所约定的应聘人员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入围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人选。

  说明:以上招聘程序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若有调整,以现场通知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鼎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鼎湖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

  岗位要求(附件1),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鼎湖区教育局按拟聘用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内由拟聘用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三)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或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鼎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20226,欢迎应聘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来电咨询。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8日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人数及对象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人员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除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在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4年、2025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届毕业当年参加住培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并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6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招聘先后在重庆、长春、西安设置招聘点。重庆站未招满的岗位则研究纳入长春站和西安站招聘,如已招满则不再进行下一个站点招聘。

如需在长春站和西安站开展招聘,相关站点剩余岗位情况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发布,其相应站点报名时间、考试考核等招聘信息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考重庆市内专场岗位考生应在2025年12月10日9:00—12月16日12: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选择首页“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重庆站)”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获奖证书、公费师范生协议(协议以PDF文件上传)等报考资格佐证材料。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三)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5年12月16日17: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六)开考情况公布

市内专场招聘各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2025年12月17日前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打印准考证

1.需笔试岗位考生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无需笔试岗位考生

按通知要求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主要考查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知识,包括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规则。

(1)应笔试的考生,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审核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为准)等〕按照前述规则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照招聘单位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单位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进一步认定。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一般应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永川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数。

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即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1.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试地点进行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同招聘站点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拟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有关事宜,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区外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的相关招聘站点剩余岗位、报名方式、招聘时间、地点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永川区教委:023-49872524;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9820319。

(四)本公告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永川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2025年、2026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6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重庆市潼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按附件3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并按顺序逐一上传,如“1.报名信息表;2……..”)。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00—12月16日9:00。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二)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照考生网上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5年12月16日12: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开考情况公布

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于2025年12月17日前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打印准考证

1.需笔试岗位考生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无需笔试岗位考生

按通知要求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项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执行,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9:00-10:30,笔试地点暂定为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笔试的岗位,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审核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为准(下同);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以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为准)等〕,按照前述规则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并于1日内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21日8:30-9:30

资格复审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

具体地点由区教委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相关证明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按面试准考证上载明的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照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进一步认定。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各学期成绩单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不足,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的,原则上按照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

首批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数。

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即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1.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或直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或直接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或直接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提前准备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服务期满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区外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潼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http://www.cqtn.gov.cn/zwgk_184/sydwgkzp_tnqzf/)公布的考试、拟聘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核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潼南区人力社保局:023-44590786;潼南区教育委员会:023-44576128。

(四)本公告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潼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玉溪市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现有公办中小学校23所,共1074班,在校学生40928人。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8所、特殊学校1所、中心小学9所(辖43所完小、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及27所村完小附设幼儿园)、县属幼儿园2所。全县共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592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2511名,其中研究生学历22人,本科学历1046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3人,副高级职称1473人,中级职称637人,初级职称285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生: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其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985”“211”院校的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属重点师范院校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报考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其中:高中教师8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名、幼儿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4.毕业时须取得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00-16:30;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大厅;

3.邮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寄出须拨打0877-3801968电话登记,否则接收不到材料由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将公告中报名时必须提供和选择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的复印件)按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联系单位: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周玲玲,联系电话:0877-3801968,邮政编码:652700,邮寄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西街80号。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四)报名材料

1.必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附件2:《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或证明)

(4)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5)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科及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明)

(6)近期小一寸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2张

2.选择提供材料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2)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3)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实习成绩(加盖学校公章)

(5)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6)大学期间担任社会工作情况(加盖学校公章)

3.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诚信报名。

(五)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由县教育体育局抽调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其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考核

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满分各为100分,面试决定能否进入试讲,面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试讲成绩计算,试讲成绩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择优予以招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考核地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考核环节,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1.面试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按照每个岗位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当报名人数不足1∶5时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试讲。面试结果将电话通知到进入试讲的报考人员,未接到通知人员即未进入试讲环节。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1天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所有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信息审查,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2.试讲

(1)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3)试讲方式: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其中体育、美术、音乐和幼儿教师4个学科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行,时间为15分钟。

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高中语文、日语、化学、生物、美术、历史、体育;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体育;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幼儿教师21个学科;其中体育、美术、音乐和幼儿教师4个学科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课堂教学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

(4)考试计分方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值的办法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试讲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答辩)方式解决。试讲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试讲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照试讲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按照试讲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由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人员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试讲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十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试讲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三、选岗

根据试讲成绩,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选岗,确定招聘学校。

十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十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报名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向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海县教育体育局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六、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和通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通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通海县教育体育局0877-3801968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302912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

通海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监督电话:0877-3029923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

1.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8日

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高新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需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现开展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第二批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共招聘11人,其中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高中教师9人、校医1人;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校医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为2025、2024年高校毕业后未就业(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毕业证标注专业为一级学科,而岗位要求专业为相关二级学科的,需提供成绩单和学院开具的证明,说明培养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的二级学科相一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校医岗应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2.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专任教师岗报考人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校医岗报考人员要求应届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社会人员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3.应具有有关教育教学任教经历。

社会人员报考专任教师岗需在近五年内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内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6年1月31日),报考人员原任教学科及任教学段与报考学科要相一致。

社会人员报考校医岗应在近两年内具有国内医疗机构医护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1日)。

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缴纳为准。

4.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名额,报考人员应为现职学校在职在聘人员。

5.年龄要求。

一般38周岁及以下,其中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报名前一天)。

6.英语学科教师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可以雅思成绩7分或托福成绩95分及以上证书替代)。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7.语文学科和英语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任教师岗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4.有严重劣迹行为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军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无结论的;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有精神病史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9.滨海新区教体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10.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及所报考单位教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11.高新区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或曾从高新区公办学校离职的人员。

12. 在2025年5月开展的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缴费

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均在智联招聘网站(网址https://gxqjyxt.zhaopin.com)上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2月9日-12月21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12月9日-1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12月9日-12月23日16:00

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报考学校和岗位,提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伪造、篡改有关证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向档案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2.资格审核与缴费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与笔试考务费(45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以完成笔试缴费人数为最终报考人数,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12月24日9:00-16:00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况下报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并成功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2月25日9:00-12月26日16:00

(三)笔试

1.笔试

时间:12月27日9:00-11:00

考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为准。

内容:教师岗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校医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线的,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考生自行携带考试工具,包括2B铅笔和橡皮、黑色油笔或钢笔等。

(4)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各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况形成的面试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所需材料及其他安排将在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试,测验结果不计入笔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工作的参考,不对考生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教师岗采取模拟授课的形式,校医岗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考生在面试现场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抽得的顺序进入备考室独立备考,备考时间20分钟。备考结束后进入考场进行模拟授课,模拟授课时间20分钟。由考官根据模拟授课情况给出面试分数。校医岗直接进行面试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六)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免除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调剂和公示

1.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与体检机构自行结算,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同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考察不通过。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在资格条件复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在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因取消录用资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调剂

校医岗经递补后仍未满足招聘计划的,可在两个招聘单位之间进行调剂。参加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拟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调剂人选。调剂遵循自愿原则。

3.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s://www.tht.gov.cn)和智联招聘网(https://gxqjyxt.zhaopin.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递补,递补截至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递补人员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后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未来三年内不得报考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八、录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与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学校负责教职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管理,教师的职称晋升按照天津市教师职称系列相关规定执行,经聘任后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相关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经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报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3.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全程接受高新区纪委监督。

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022-58703000 转分机号 85503或85054

报考咨询电话: 高新区华苑小外:022-23718886

                         高新区海洋小外:022-60270670

                         高新区社 发 局:022-848068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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