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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2013年9月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2013年9月教师招聘简章

经宣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高中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聚集到我县教育、医疗卫生和环保领域,确保我县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47名、高中教师2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名、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幼儿教师招聘条件
1、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①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
②具有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满足下列条件的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毕业生:
①幼教专业;
②具有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高中教师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县一中教师岗位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县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需具有报到证;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三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且有突出教学成绩的在编教师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具体岗位专业要求。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报到证未被派遣过;
2、临床医学、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技和公共卫生岗位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剂、护理岗位需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五)环境监测人员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到证;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正式派遣过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截至报名日期);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展示)、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宣化县政府网(www.zjkxh.gov.cn)、宣化县党建网(www.xhxdj.zjkdj.gov.cn)、河北人才网(www.hbrc.cn)、张家口日报、宣化县电视台、宣化县讯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 日—9月30 日。
2、报名地点:宣化县人社局四楼(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路42号1号楼)。
3、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4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笔试考务费100元。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则取消此岗位的招聘或减少招聘名额。
(三)考试
1、笔试
(1)幼儿教师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2)高中教师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技专业理论知识。
(4)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环境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当某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计划聘用人数1:1.5的,则参考人员均进入面试;当参加笔试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考生笔试成绩高于60分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
1、幼儿教师面试(专业技能展示)内容:评委提问和考生才艺展示,内容包括唱歌、跳舞、手工、弹奏。
2、高中教师面试内容: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按要求进行相关教学内容的试讲。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类别要求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提问及操作。
4、环境监测技术人员面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类别要求对考生进行提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不予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政审、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用人员报考单位性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工龄从正式聘用之日算起,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均在如下指定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河北人才网(http://www.hbrc.cn/)
宣化县政府网(http://www.zjkxh.gov.cn/)
宣化县党建网(http://xhxdj.zjkdj.gov.cn/)
3、本简章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未尽事宜由宣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电话:0313-5970109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313-3382569

宣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3日

附:《宣化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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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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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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