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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严密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严密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关于严密组织云南省第70次自学考试暨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我省第70次自学考试暨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定于2013年10月19日至20日在全省举行,共开考276门课程(含教师资格认定考试8门,不计重复)。为认真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狠抓试卷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试卷安全始终是自学考试的第一要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试卷安全的重要性,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要把自学考试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对当地的自学考试试卷安全负总责
  各地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做到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至少2个摄像头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工作期间必须全程录象和回放。
  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对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必须24小时昼夜值班,监控录像实行6小时回放制度,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回放工作由教育纪检监查部门负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具体按附件4﹙试卷保管、分发环节监控录象回放工作要求﹚实施。
  建立并完善内部工作制约机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自考工作。
  考试前,各级考试机构要进行全面的安全保密的自查和排查工作,必须明确试卷等各种考试材料的印制、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答卷回收保管的工作职责,并且责任到人。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要对试卷安全各环节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严格考风考纪管理
  各级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点、考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考场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工作人员监督视野范围内。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以及考生携带物品的核验,对各种考场违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特别是要加强对替考、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要对全部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如手机、照像、摄像、扫描等设备)检测,严禁携带手机及具有照像、摄像、扫描等功能的器材进入考场和有关考务工作场所。会同联席会议单位加强考场周边环境治理,动用无线信号探测、屏蔽等手段,严查严打团伙作弊行为。加大考试巡视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加强对考生进行道德教育和考风纪教育,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增强对违规考 生的威摄力和约束力。对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要做好相应记录,我院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0〕209号﹚文件要求上报考生诚信档案数据给教育部考试中心。
  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应急预案,各级自学考试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预案实施细则,进行演练。考前要认真梳理各个环节,将各种影响考试平稳进行的隐患解决。
三、具体考务安排要求
  (一)考试科目以2013年5月16日公布的《2013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为准。
  (二)考试时间:10月19日~20日
1.自考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时间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三)关于领取试卷:迪庆、怒江、德宏、版纳、普洱、文山、保山、临沧10月15日;丽江、大理、楚雄、红河、昭通、曲靖、玉溪于10月16日;昆明市于10月17日到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地点领取试卷。各州(市)必须选派无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自考、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两名以上,且有州(市)公安干警(或武警)、保密局工作人员参加,持教育局介绍信,乘专车到省招考办领取提卷证明后再到发卷点领卷。载有试卷的车辆,非领卷人员不得搭乘,途中需停车时人卷不能分离。
  领卷时以州、市招考机构签章认可的试卷需要数表为准。交接双方必须认真核对试卷编号、课程名称和数量。
  (四)考试的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必须做到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确保我省自学考试的质量和信誉。
  (五)本次考试,各州、市招考机构必须按照省招考院有关要求认真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员进行针对性培训。特别要注意以下事项:
  1.试题在试卷上作答。英语各科课程有“答题纸”的在“答题纸”上作答。
  2.严格按照《监考程序表》实施考试。
  3.缺考、违纪试卷不必装订上交,违纪考生情况表须与试卷一起上交。
  4.考试结束后,各州、市派专车在保密环境中安全完整地将试卷于10月21-22日交到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接卷点。
  (六)各州(市)、县(市、区)须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务必于9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以州(市)为单位汇总后上报,附件3应在考试结束当天立即填写上报。省招考院将及时汇总全省情况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并通报不按要求填报的地区,所有内容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至邮箱;ynzbmsk2@163com。
  (七)、我省自考考生成绩册将不再打印下发各州市,考生成绩可在省招生考试院招考频道查询。
考试期间值班电话:0871—65154141、66089641、传真66089632.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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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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