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网报时间为10月10日至17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2日至23日。
根据规定,户籍在温州市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市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是指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历届毕业生。已获浙江省统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申报对象可登陆浙江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zj.ntce.com/查阅《温州市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现场确认地点的安排为,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人员,将申请材料直接送至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审批中心大楼)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确认。其他申报对象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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