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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南平市延平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对象及要求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认定条件、申请材料、体检办法等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08〕63号附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下同)在延平辖区内的公民,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永久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报时间和流程
(一)网报时间:2013年10月8—17日。
(二)网报流程:
    1.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认真阅读“网上申报详细流程”和“网报常见问题解答”。
    2. 申请人请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登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已注册人员请直接登陆。
    3. 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资格种类、认定省份、认定机构以及现场确认点。
    4. 认真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还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蓝底或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要求清晰明亮,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头像占画面70%左右。电子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6.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详细信息页面,申请人应牢记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必要查询条件。
    7. 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查看详细信息,并打印“现场确认点信息”。
    8. 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9. 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下载并用A4复印纸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到相关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
    10. 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避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三、网报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3年10月17—21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地点: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南平市江滨中路46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14层),联系电话:0599—6988772。
(三)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1. 自行打印的“现场确认点信息”。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延平辖区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档案寄存在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代理证明。
    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必须本人签名,贴好小2寸近期蓝底或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 小2寸本人近期蓝底或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教师资格证书用)。照片尺寸:高40mm×宽30mm(无白边),背面写好单位、姓名。
    6.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其中第8栏须由公安派出所签署并盖章)。
    7.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由福建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书。
    8. 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认定语文教师资格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9.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便审核。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11.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一份,贴好小2寸近期蓝底或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该表格经现场确认合格后由确认点提供)。
    1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网上申报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统一按上述顺序装订好,上交现场确认点。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测试对象
  1.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3. 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
    4.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认为需要参加测试的其他人员。
(二)测试时间、地点
    1. 时间:2013年11月2日(星期六)。
    2. 地点:延平区实验小学。
(三)测试内容
    1.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一日活动”计划及福建省《领域活动指导》。
    2. 小学教师资格:延平区学校现行使用的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
    3. 初中教师资格:延平区学校现行使用的中学七至九年级教材。
    具体测试要求及安排将在“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www.npypjy.com)另行通知。
五、体检工作
    1. 2013年11月1日上午7 :50空腹到南平市第一医院门诊部八楼体检中心缴费体检。体检费由南平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依照有关规定收取
    2. 体检前一日晚餐不饮酒,清淡饮食,晚餐后不吃夜点,保持12小时空腹后抽血,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怀孕者不做胸透。
    3. 体检时早点由医院免费提供。
    认定工作中有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我局人事股。联系人:李维楷,联系电话:0599-6988772,电子邮箱:jzgb2005@163.com。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13年9月27日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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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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