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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荣县2013年下半年教师招聘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2013年下半年教师招聘通知

  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荣县2013年下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荣县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荣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必须经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同意;
7、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10月1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额
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计139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荣县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至13日(13日截止到24:00时止)。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
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荣县行政中心一楼,电话:0813-6106149)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新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即2013年11月13日前提供。
(三)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只进行照片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荣县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电话咨询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813—6106149)后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照片审核:照片审核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 14日(14日截止到24:00时止)。
照片审核:我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报考者在审核期内重新上传。
5、缴费:经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3年10月15日(15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交纳报名费,报名缴费结束前,即2013年10月15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到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审查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照片审核通过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
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新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上传照片和缴费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打印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教育系统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由我局统一组织,面试由我局和各主管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
(一)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1)教育系统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总成绩的50%。
(2)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教育系统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2)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乡镇计生岗、县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岗及卫生系统医学类岗位笔试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笔试专业科目为《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招考岗位专业科目的具体测试内容详见《荣县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教育系统以外的事业单位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10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审查。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将于2013年10月  2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3年10月2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我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3年 10月30日当天16: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登记,2013年11月1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3年11月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及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我局和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我局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制定面试方案,经审核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1月1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教育系统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局进行资格复核。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3年11月12日至13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新版临时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的学籍书面证明)、相关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3年11月15日前(15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2日—25日,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报考其余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20%+专业科目×4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1、教育系统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我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我局和各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我局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我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我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我局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我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流(调)动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我局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我局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13—6106149)。
十一、本公告由我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咨询电话:0813—6106149)。
附件:
1. 荣县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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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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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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