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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2013年招聘教师6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2013年招聘教师60名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现将2013年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本科学历应为滨州市户籍;专科学历应为沾化县户籍(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放宽为滨州市户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我省招募或选派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下同)户籍不限。
3、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卫生类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年龄限制。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我省招募或选派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岗位;沾化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3年内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岗位。
二、招聘岗位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岗位分为三类:A类为综合类岗位,B类为卫生类岗位,C类为教育类岗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和《2013年沾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10月17日(截止17日17:00)。
查询缴费时间:2013年10月15日-10月18日(截止18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zhanhua.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网上初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必须于2013年10月18日下午17:00前登录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考生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并于2013年10月24日至25日17:00期间登录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0月19日上午8:30-11:30到县行政大厦413房间(乘7路或8路公交车,行政中心站下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如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时,则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增加到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岗位中。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A类)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类岗位(B类)的笔试科目为医学理论基础知识;报考教育类岗位(C类)的高中、初中和小学岗位,笔试内容均为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知识(职业学校岗位为现行高中物理学科教材知识);学前教育岗位笔试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和学前教育法规。
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报考人员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A29岗位按1:7)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县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除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报到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已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派遣到企业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前2天提供);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还要出具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和退伍证。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上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并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者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试讲)
面试和试讲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按教育岗位、卫生岗位和综合类岗位分别组织实施。
(一)面试(试讲)时间
具体时间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二)面试(试讲)内容
综合类岗位(A类)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卫生类岗位(B类)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专业知识及应变能力等。
A11岗位主要测评外在形象、专业技能、才艺等。
A29岗位面试形式为上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音准及情感、知识面和语言组织能力等播音专业素质。
教育类岗位(C类)采用试讲形式。中小学教师岗位试讲为说课,教材为现行高中一年级教材;职业学校岗位说课教材为现行高中一年级物理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环节组织、板书、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教态、仪表等;学前教育岗位包括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说课60分,教材为幼儿园大班教材;专业技能测试40分,技能测试的内容为简笔画、视唱、现场编舞(三者任选其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招用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考核体检
1、考核。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因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教师岗位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系统受程序限定,到规定时间自动关闭入口,请考生及时上网操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以及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表程序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系统窗口不再另行开启。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沾化县委组织部:            0543-7810566
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7810179
沾化县教育局:              0543-7324327
监督电话: 沾化县监察局:              0543-7810333

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0日

附件:2013年沾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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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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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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