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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2013年招聘教师5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2013年招聘教师50名

  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校学科缺岗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求,龙港区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目前教学需求和未来教育发展需要,2013年招聘教师50人。其中:语文3人、对外汉语1人、数学4人、英语4人、英语翻译1人、物理2人、政治2人、历史2人、生物1人、地理1人、体育7人、音乐学科1人、舞蹈1人、管乐1人、美术3人、计算机6人、小学教育7人、学前教育2人、心理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违纪记录。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与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经人社部门办理正式录用、聘用手续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
2、专业要求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职学科相同或相近。
(2)考生所学专业要与应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3)本科毕业生(不含体育、音乐、美术)可应聘小学教育学科;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如具有相关专业特长,可应聘学前教育学科。
(4)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学科。
(5)对外汉语学科另需对外汉语职业资格证,英语等级四级及以上。
(6)英语翻译学科要求英语专业等级四级及以上(可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对象
1、2013年9月30日前(含2013年9月30日)本人户口在龙港区。
父母其中一方工作单位在龙港区直机关(含党组织关系在龙港区的垂直单位)、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不受户口限制;生物、地理、舞蹈、管乐学科因本区生源不足,可不受户口限制。
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学科报名人数与岗位设置人数比例须达到3:1,如不足3:1,按比例递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3、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报名地点:龙港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5、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本、未就业证明,对外汉语学科的对外汉语职业资格证和英语等级证书,英语翻译学科的英语专业等级证书。
(2)“2013年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准考证一份,自行在“葫芦岛龙港教育网”上下载打印。
(3)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考费100元。
6、资格审查:由纪检监察部门、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现场发给准考证。
(二)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的初中教材知识,满分为100分。
小学教育及学前教育为初中语文数学两个学科知识,各占50分;对外汉语为语文和英语两个学科知识,各占50分。
2、考试成绩按50%(体育、音乐、美术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3、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授课及特长展示
按设置岗位1:2的比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授课(特长展示)人数。如果最后一名参加授课(特长展示)人选的文化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授课(特长展示)。
1、小学教育授课为小学课程内容,其它学科(不含学前教育)授课为初中内容,对外汉语授课为初中语文课程内容。满分均50分。
2、学前教育进行说课和特长展示,说课20分,特长展示30分(包括主题画、乐曲视奏、自选舞蹈),满分50分。
3、体育、音乐、美术进行授课和特长展示,授课20分,特长展示40分,满分60分。
  体育特长展示:田径项目、体操武术项目、自选特长项目。
音乐学科特长展示:歌曲演唱、乐曲视奏、自选乐器演奏。
舞蹈特长展示:技能测试、即兴创编、自选剧目表演。
管乐特长展示:规定曲目演奏(小号、长笛、萨克斯)、自选管乐乐器演奏。
美术特长展示:素写、美术设计、自选特长。
4、授课(特长展示)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四)录取
1、根据同一学科文化考试和授课(特长展示)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以授课(特长展示)成绩为主;如文化考试和授课(特长展示)成绩均相同,以加试成绩为主。文化考试、授课(特长展示)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为体现招聘的公平合理,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本次招聘不考虑相关的鼓励政策。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拟录取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天内提供档案材料,档案材料送到龙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由纪检监察、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复查小组负责。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八)择岗
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
(九)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三)全部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429—3050033
咨询电话:0429—2298918

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附: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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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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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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