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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白山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为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3]4号)要求,现就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限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国家网络版信息系统下半年开放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至12月10日。各认定机构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录入、编号生成和数据下载等全部工作,不得延误。
二、认定权限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可根据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种类情况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白山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周昌泰;咨询电话:0439—3224165。
(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如下:
浑江区教育局 0439-3361302   江源区教育局 0439-3722326
临江市教育局 0439-5221147   抚松县教育局 0439-6230191
靖宇县教育局 0439-7268007   长白县教育局 0439-8223474
三、申报流程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基本流程: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领取资格证书。
(一)网上申报
1.进入白山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baishanedu.com/)。选择“在线服务”中“教师资格认定”,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在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请仔细核对所填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3.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6.下载体检表并到当地县以上医院体检。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10月29日。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11月5日,到白山职业技术学校2号楼二楼多媒体教室进行现场确认。地点如有变化,网上另行通知。
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咨询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局。
2.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每份在粘贴照片处和其中一份的右下角处粘贴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需要在鉴定单位公章处加盖鉴定单位—申请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3)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影印件;(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影印件;(6)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提供含成绩单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影印件);(7)户口原件及影印件。(8)吉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一份。(9)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60元。
所有材料复印件要求均以A4复印纸复印及打印。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2013年11月23日。地点:白山市实验小学。地点如有变化,网上另行通知。
四、丢失教师资格证的补办
补办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同2013年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相同。所带材料:近期小二寸红色底板正面免冠彩照二张(照片后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登载“挂失声明”报纸原件;《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到白山市教育信息网下载)。补办其他类教师资格证人员到相应的认定机构进行补办。
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保证认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本着对工作和申请人负责的态度,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限做好相应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工作质量和时效。
(三)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切实提高对数据准确性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录入确认、证书编号、内容打印等环节的校验和审核,杜绝错误的发生,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准确把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严格遵守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尤其在面向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认定工作中,必须严格审查有关要件,高度重视对申请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和思想品德的考察,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量。
六、相关政策
1.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工作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发改价监联函字[200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展体检工作时,要继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切实贯彻就业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5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要求执行。

白山市教育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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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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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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