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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23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娄底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23名

  为加强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稳定发展,经娄底市人社局核准, 2013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2013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计划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教师人数23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分配,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高男1.55米及以上,女1.5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达到合格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其中:生物、政治、学前教育、数学、体育以及美术等6个专业具备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6.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具备二年以上学校教育教学经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9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娄底第一职业中学。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二年以上学校教育教学经历证明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报名。本市以内公办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须持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其他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娄底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3,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不能降低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5.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6.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于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部分,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范围:笔试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1、学前教育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幼儿师范学校课本《幼儿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生物专业:笔试内容为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教科书《科学·生物》(湖南科技出版社);3、书法专业:笔试内容为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教科书《书法》(湖南科技出版社);4、数学专业:笔试内容为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新教材《数学》第一、二册;5、体育专业:笔试内容为《体育与健康》第一、二册(湖南科技出版社); 6、舞蹈专业:笔试内容为幼儿师范学校教科书《舞蹈》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体育室编著);7、教育心理学专业:笔试内容为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学前教育学》(湖南大学出版社);8、音乐专业:笔试内容为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乐理视唱练耳》 (湖南大学出版社);9、英语专业:笔试内容为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新教材《英语》(拓展模块);10、语文专业:笔试内容为幼儿师范学校语文教科书《幼儿文学》(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著);11、政治专业:笔试内容为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职业道德与法律》;12、美术专业《幼儿园环境设计》(湖南大学出版社)。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1)面试对象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职位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如果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
(2)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予以公布。
(3)收费标准:参与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舞蹈类考生以才艺展示为主,占面试总成绩的60%),时间为10分钟,讲课内容为相关专业课程。
(三)综合成绩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形成综合成绩,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每个职位递补1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受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人事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均为不合格)。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职位递补1次。
七、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为拟聘对象,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原有单位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九、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惩处。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娄底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1日
附件:
娄底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计划一览表
娄底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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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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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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