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88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的有关规定。经新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2013年新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附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五) 在岗特岗教师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规违纪人员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上午08∶00至2013年11月2 日下午17:00 ,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考生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网上通知打印及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4、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但未交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
考证及参加考试。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交面试费50元。
5、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除教师外的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玉溪人才网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玉溪人才网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另行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属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教育岗位:课堂教学实行提前1小时抽取课题,书写教案,无学生参与讲课(时间20分钟)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教案占40分,讲课占60分。
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由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登记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材料参加。编外人员岗位须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1份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全部考试环节后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选岗
教育初中计算机201356岗位,初中数学201357岗位,初中物理201359岗位,按各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即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它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出现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九)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玉溪人才网、新平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由本人承担),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在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877-7771539
六、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该回避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7015696
新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7-7011259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3日

附:《2013年新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