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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荔湾区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荔湾区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中学教师45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中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及各职位相关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2、社会人员应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须持相关学校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27日);
3、应届毕业生为2014年毕业(含2012年、2013年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除此之外,应聘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英语、法语、德语、体育、心理、信息技术教师职位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应聘其它职位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4)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合格以上水平;
(5)师范类毕业报考人员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提供的师范生证明原件;非师范类毕业报考人员须已修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及相关证明原件;
(6)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本科期间所学专业相符;
(7)报考人员为社会人员的须持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14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教、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11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每个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应聘学校职位;
(3)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减少报考岗位;
(4)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2日17:00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5)如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布: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遇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取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2013年12月4日公布,考生可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查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3年12月7日在《荔湾教育网》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11日8:30-17:00至12月13日8: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荔湾区教育局(荔湾区多宝路58号)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试教资格。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试教。
6、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试教人员名单于2013年12月15日在《荔湾教育网》公布。
(四)试教。
(1)试教时间、地点:拟定201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试教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常规等,各学科试教范围具体内容在试教当日提前1.5小时对应聘者公布,并在现场作备课准备。
(3)试教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4)在试教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试教成绩折算后相加的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遇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取试教成绩较高者进入面试;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2013年12月28日在《荔湾教育网》公布试教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2014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
(4)在《荔湾教育网》公布面试成绩以及由笔试、试教、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相加后得到的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六)体检。
1、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试教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试教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4、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应聘该岗位的综合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由考核对象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应聘该岗位的综合总成绩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荔湾教育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荔湾教育网》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应按要求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将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聘用期间按国家、省、市以及荔湾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所有被聘用人员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专业技术12级岗位确定岗位。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荔湾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荔湾教育网》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81932982。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联系电话:020-81939593;荔湾区教育局监察审计科负责监督,监督电话为020-81958161。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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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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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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