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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唐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8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高唐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8名

  根据聊城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我县教育工作需要,按照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家计划内中等院校及以上学历且以此学历报考(含根据聊人字[2006]17号文件规定培养的中等院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留学归国高校毕业生报考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
(三)须具有下列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之一。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3.具有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以下户籍条件之一。
1.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2.籍贯或生源地为高唐县。
3.夫妻中一方具有高唐常住户口。
(六)以下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
1.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2.已在企业就业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高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专科生(中专升专科)、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及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8日。
(二)报名地点:政务办公楼110房间。
(三)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见《高唐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计划》(附件2)。
(四)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考生现场报名前需下载、填写《考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并发至邮箱:gtzhaopin@126.com。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高唐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4),以上证件、材料需装入自备档案袋中。
2.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
3.师范类中专学历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供毕业合影照(若1年制中专生同时还要提交高中毕业证书)。
4.夫妻中一方具有高唐常住户口另一方报考,报名时需带结婚证和双方户口本。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交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后,交纳考务费100元。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开招聘,并将违规记录,存入考生个人档案。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孤儿和农村特困家庭大学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免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孤儿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和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侧重《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和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侧重测试考生的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手工制作等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集中宣布。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费每人70元。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科目确定并收取,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办法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材料,提交的考察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录取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技能展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技能展示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由高学历到低学历确定;如学历也相同则按是否为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录用。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取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工作岗位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八、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在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中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招聘过程中涉及与考生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高唐教育信息网发布,考生要随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十、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3901210、2136023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3958376
高唐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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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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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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