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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台州市黄岩区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扩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经黄岩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1名(见附件一)。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一)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考试时户籍在黄岩区,现未被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具有黄岩区常住户籍(以本通告发布之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现未被机关正式录用或未被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现未被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户籍不限。
1、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本科为师范类的硕士研究生;
2、全国211高校毕业生(大学为第一批次录取)。
(四)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年龄3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普通话等级证书、职业及技能资格等要求(见附件一、二)。往届毕业生以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为准,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和任教学科要与应聘岗位相一致,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和任教学科不一致的以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种类和任教学科为准;2013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与专业证明、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2月5日至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黄岩区实验中学(桔乡大道文盛街)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带《2013年台州黄岩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三)一式两份(必须下载填写后打印)、《2013年台州市黄岩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考试准考证》(见附件四)(必须下载填写打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缴考务费每门40元,共80元。
往届毕业生还需带毕业证书、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就读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1:3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限招硕士研究生的职位开考比例不限。
因报名人数不足不开考职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月7日改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回考务费。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不指定复习范围和用书。笔试总成绩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二)笔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上午8:30-11:00。
(三)笔试地点:黄岩区实验中学
六、面试
(一)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对象。部分职位(见附件一)的应聘者,笔试后先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对象进入相关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再在技能测试合格对象中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2人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未达到1:2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总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三)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的50%+面试总成绩的50%,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象。如总成绩并列,面试总成绩高的名次列前,如面试总成绩仍并列,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进行。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的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八、公示、择岗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黄岩人才网、黄岩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区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者自主选择岗位,具体岗位由区教育局在面试之前公布。
(三)往届毕业生的拟聘用人员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农转非和事业单位人员正式聘用手续;2013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实习指导教师证书并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农转非和事业单位人员正式聘用手续。学历证书原件需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实习指导教师证书,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取得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人单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到黄岩第二高级中学的人员如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区教育局重新分配。
本次招聘的全部职位在招聘各个环节中不实行递补。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聘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黄岩人才网 www.hyrc.gov.cn
黄岩教育信息网 www.hyedu.com
联系电话:(0576)84121155
附件:
一、《2013年台州市黄岩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一览表》(点击下载)
二、《专业资格一览表》(点击下载)
三、《2013年台州市黄岩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四、《2013年台州市黄岩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考试准考证》(点击下载)

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岩区教育局
2013年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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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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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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