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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阿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28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聊城东阿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28名

  为满足我县幼儿教育工作需要,根据聊城市人社局、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聊人社发【2013】23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二)正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尚未正式就业。
    (三)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3、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 日以后出生),并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落户日期截至201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 日—11月17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东阿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三)提供材料: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A4纸复印件各1份。符合条件的中专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毕业合影照和毕业生档案。《2013年东阿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东阿政务网下载后填写)、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照6张。
    (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报名时现场审查,并当场拍照备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费用缴纳: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六)准考证领取:2013年11月20 日,持缴费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试题全部委托外地命制印刷。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阿政务网公示。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
    面试分公共题目和技能展示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公共题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业务知识和普通话,时间为5分钟;技能展示主要包括弹唱、舞蹈、绘画和手工制作等内容,应聘者自选其中一项(器材自备),时间为5分钟。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考务费为每人100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分组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东阿政务网公示。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核、体检。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一)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编制、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有异议的,暂缓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一经聘用,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东阿县人事局:0635—3289054
    东阿县教育局:0635—5109858
    东阿县监察局:0635—3289066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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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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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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