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2013年11月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2013年11月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师范类研究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aycrsj.gov.cn/上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岳池县2013年考聘师范类研究生岗位表》中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应该回避的;6、有因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六)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本次考聘职位为用人单位依法年检、登记、年初申报进人计划并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的具体职位(具体职位及其它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西华师范大学(岳池县第一中学)、2013年11月21日西华师范大学(岳池中学)、2013年11月21日四川师范大学(岳池县第一中学)、2013年11月22日四川师范大学(岳池中学)、2013年11月25日重庆师范大学(岳池县第一中学、岳池中学)、2013年11月26日西南师范大学(岳池县第一中学、岳池中学);报名地点设在上述四所院校招生就业处。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和就读院校《学籍证明》(内容为应聘者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学科成绩及现实表现)原件、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两张。

  (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考聘高层次人才实行双向选择、考核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面试:此次考聘采取以面试为主,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现场抽签讲课、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的办法进行,成绩为专家组对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按分项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二)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应聘者报考的单位同一专业职位额满,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至其他招聘单位相同专业职位。面试时应聘者须带上《就业协议》)。

  (三) 考核

  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aycrsj.gov.cn/)上公布。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川教[2004]295号、川教[2007]102号、川教[2010]26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aycrsj.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临时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ayc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一)手续办理。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进行核实,经考聘师范类研究生、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程序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接聘用通知后须在半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均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所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流(调)动。

  (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内,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也可登录: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aycrsj.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826-5245966(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26-5222604(岳池县监察局)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 池 县 教 育 局

2013年11月11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