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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2013年招聘中学各科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陆丰市2013年招聘中学各科教师简章

  为切实缓解我市初中教师和高中(中职)学校校医缺欠状况,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初中教师和高中(中职)学校校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职位岗位工作。
2、初中教师招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国家任务师范类毕业生,高中(中职)学校校医招聘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国家任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免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广东户籍。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考聘用职位、聘用人数、对象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3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陆丰人才网站。网址(http://www.lufengrc.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录入个人真实有效的信息。同时上传本人免冠正面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jpeg、gif或bmp格式照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在最近15天内照的正面免冠蓝底白衬衣标准证件相片,拒绝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2.网上缴费。本次招考不在笔试前审核资格,报名人员必须认真慎重核对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16∶00。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打印报名表。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4.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2013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4日8:00登录陆丰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
(四)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考务费人民币90元。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组织进行考前培训。
1、笔试科目
(1)初中教师笔试科目:基础知识、大专层次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等四科,每科50分,合为一卷200分。
(2)高中(中职)学校校医笔试科目:临床三基知识、卫生法规等二科,分别为60分、40分,合为一卷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陆丰人才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公布。
(二)资格审核
初中教师笔试合格分数除美术、音乐、体育学科为100分外,其他学科为120分;高中(中职)学校校医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1、确定面试对象。
(1)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额末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初中教师分别按“基础知识、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高中(中职)学校校医分别按“临床三基知识、卫生法规” 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若某些职位面试对象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则由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职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后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则剩余名额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赴外地师范院校公开招聘。
(2)确定为面试对象人员在陆丰人才网(http://www.lufengrc.com)公示。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历认证(鉴定)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报考初中教师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校医还需提供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免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上交与报考时上传同版的相片 2 张(大 1 寸)。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由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同职位代码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则按确定面试对象(1)递补方法递补。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按资格审核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报考者如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三支一扶”毕业生的,请在参加笔试时提前向考务办公室现场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笔试成绩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加分方法按广东省委组织部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 2007 〕 141 号)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取得体检资格的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相片同版)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内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调剂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资格审核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三)公示
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陆丰人才网、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天。
七、聘用
各职位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该职位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负责。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请提前熟悉交通情况,预足时间,带齐证件,提前到达,勿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含2011年、2012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后方能办理转正手续。尚未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国家任务毕业生,待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方能办理转正手续。
(五)本公告若有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电话: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660-8821147、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0660-8822661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丰 市 教 育 局
2013年11月1日

附件:2013年陆丰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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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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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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