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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进人、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新教师补充工作的有关实际情况,提出201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的实施意见,并已经县编办、人社局核准,现予以公布。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电大教师: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大学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本科毕业生及符合本文件所要求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职成〔2008〕241号文件精神,报考职高专业课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对象分应届生和社会生。应届生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全国“211”大学毕业生【录用的须在试用期内(一般不超过一年)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下同】和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本科毕业生以及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录用的须在试用期内(一般不超过一年)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社会生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人员,出生日期要求为1979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招聘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职成〔2008〕241号文件精神,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出生日期要求为1979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条件为:
计算机实习指导教师须有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软件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维修工、网络管理员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一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专业要求: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数控(数控铣方向)实习指导教师须有数控铣工、加工中心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一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专业要求: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专业)。
机械实习指导教师(钳工方向)须有机修钳工、模具钳工、装配钳工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一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专业要求: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专业)。
汽修实习指导教师须有汽车维修工、汽车装调工、汽车内饰装调工、汽车电器装调工、汽车维修电工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一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专业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维修工程、汽车应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专业)。
电工实习指导教师须有电工、维修电工、电工电路仪器仪表装调工高级工及以上证书之一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专业要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工程专业)。
酒店服务实习指导教师须有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高级工及以上证书之一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专业要求: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专业)。
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放宽生源地限制和教师资格要求。
(三)招聘中学教师(含职业学校文化科教师):海盐县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下同】、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中小学英语、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特殊教育教师和中小学(幼儿园)体育教师:海盐县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对口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五)招聘小学教师:海盐县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六)招聘幼儿园教师:海盐县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未就业的海盐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2、2013年毕业生也可报考相应的职位(户籍以本实施意见公布之日为准)。
(八)对符合提前招聘条件的考生放宽生源地限制和教师资格要求。
三、招聘办法
(一)提前招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中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大学本科毕业生(一本生源,不含独立学院,下同)、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本科毕业生、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的分类为准,下同)和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为公费生,不含独立学院、民办学校毕业生,下同)达到优秀毕业生招聘条件(大学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二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的考生,放宽生源地限制,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招聘岗位是电大教师、普高教师、职教文化科和专业教师及初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师(其中非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提前录用岗位仅限于电大及职教专业教师)。具体岗位、职数及专业要求见附件2中的说明3和4。
提前招聘在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组织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经教育局审核并体检、公示后,可提前录用。
(二)统一招聘:
未达到上述第(一)条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报考职业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由我局在县人社局指导下,按照统一招聘考试程序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1)
四、招聘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制订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一)笔试与面试:
1.笔试的内容主要体现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方向,重点考查应聘人员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综合业务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水平。
2.面试重点为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采用上课形式,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和处理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中小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及学前教育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上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二)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体检资格),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后还需签定《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并签定《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补充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加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和评委应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如有直系、旁系和近亲姻缘关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加强招聘工作监督力度。招聘工作接受县人社局指导,由县纪委、局纪检组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加强检查,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录用的教师,取消录用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时间安排: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达到优秀条件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根据提前录用岗位和职数,由招聘学校受理报名,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考核工作在局人事科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公示、录用工作在2014年1月10日前结束。元济高级中学化学竞赛辅导教师岗位招聘时间可延后到2014年4月底。
2.纳入统一招考的职位由局人事科受理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2月11日;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在2014年4月底前结束;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签订就业协议在2014年5月底前结束。
(四)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结束,逾期不受理):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的考生,出具有关学校证明。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
6.2012年、2013年未就业的海盐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的社会考生还应提交工程师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报考职教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提交助理工程师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学校一定要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进行操作,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本局会同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附件:
1.海盐县教育局2014年统一招聘新教师实施办法
2.2014年海盐县中小学(幼儿园) 招聘教师计划数
3.海盐县教育局2014年统一招聘新教师报名时间和相关要求
4.海盐县教育局2014年统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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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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