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优化高中教师结构,促进高中教师对课程改革的适应性,经研究,决定赴部分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共27名,其中:
  1.普通高中新教师14名;
  2.新疆内地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新教师13名。
  具体招聘指标、岗位及条件、对象详见《北仑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高中新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条件》(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13年11月下旬-2013年12月上旬在浙江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组织举行,由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选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及上海市生源(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以下简称“四省一市”)的2014年“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高考第一批录取)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四省一市”生源的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学子英才(前5%学生)。包括大学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或浙师大(曾被评为学子英才)的2014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
  2.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2~26日,其它时间段不作受理。
  3.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办法(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bm.bledu.net.cn/xm_read.php?id=44,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北仑区2014学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可下载)。普通高中新教师和内高班新教师岗位报名可以单独填报一项,也可兼报(必须为同一学科)。报考岗位作为第一志愿,兼报岗位作为第二志愿。 (因与滨海教育集团、梅山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面试同时进行,请考生注意只能报一处。)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11月27日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
  2.现场审核
  相关资格材料在笔试当天相关考点开考前提交审核,资格未通过的笔试成绩无效。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北仑区2014学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初审。
  (3)若浙江师范大学报考人员暂无法提供学子英才材料的,允许报名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后如果学科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笔试
  1.时间、地点: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两个考点同时开考,具体时间和考试教室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和计分:理科笔试主要内容为解题;文科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素养;体育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 时间、地点: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分设两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夜在北仑教科网公告。
  2.对象确定:根据录用岗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如有暂无法提供浙江师范大学学子英才材料的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进入面试的,再增加该类进入面试人员的等额人员参加面试(称备选人员)。浙师大学生如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如能按时提供有关证明的,给予签约(签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备选人员不作为拟录用对象,不进行签约;如该类学生不能按时提供有关证明的,则备选人员可作为面试对象计算学科排名,给予递补录用(签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3.面试内容和计分:面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等内容:
  (1)试讲。形式为面对评委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计入总成绩(其中体育学科按15%计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计入总成绩。
  (3)技能测试。仅限体育学科,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10%计入总成绩。
  (五)签约、体检与录用
  1.签约
  汇总两个考点考生成绩,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并签约,请随带就业协议书。签约地点在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两个考点,签约时间一般在面试当天或面试后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协议正式生效,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签约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
  3.录用
  (1)正式录用前,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系统外手续。
五、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人力社保局:0574—86780593
  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附件一:北仑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普通高中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doc
附件二:北仑区2014学年普通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